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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20年河北满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内容
    河北满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河北满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劳务派遣用工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工作地点
    河北满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为民服务的情怀,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本科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适当放宽年龄(年龄条件以二代身份证为准,截至2020年3月27日计算)。
    3.学历及专业要求:
    (1)会计专业1人,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从业资格证书,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2)新材料专业1人,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建筑类专业1人,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可将学历要求放宽到大专。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人员;
    2.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道德败坏,有违法违纪不良行为记录,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5.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人员;
    6.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或者参与邪教组织的人员;
    7.其它不适合在经济开发区从事工作的人员。
    五、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截止到2020年4月9日下午17:00
    2.报名地点:保定嘉诚人力资源交流有限公司
    (保定市竞秀区七一中路307号华侨大厦8504房间)
    报名电话:0312-3326145 13930831977
    报名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9:00——下午17:00)
    3.报名要求:报考者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之前有工作经历者须提供上一单位的离职报告书或相关材料。
    4.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并由本人填写报名表(报名表可自行从邮箱下载,邮箱名称bdjczp@126.com,密码bdjczp123,报名表填写完成之后可将报名表及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的电子版一并发送至邮箱bdjiacheng@126.com)。之后,将按招聘岗位的要求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逐一进行审查,凡发现报名人员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诚信档案。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交纳考务费100元。
    (二)招聘流程
    鉴于疫情防控形势,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公示等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
    (1)笔试内容。采用闭卷考试方法,满分为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机关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末位并列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
    主要测评考生的工作适应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面试时间每人5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当场宣布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政审对象。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也相同,按学历、工作经历、党员身份等条件优先录取。
    3.政审考察
    对通过面试的考生,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政审标准进行政审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本人及直系血亲、配偶或对其有重要影响的旁系血亲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情况,政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体检
    体检工作由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因政审、体检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空缺在本组面试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5.公示
    经过考试、政审考察、体检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和有关规定的,不予聘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六、人员管理及薪酬待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由经济开发区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工资标准按不高于满城区事业费同等条件人员现行标准执行(试用期工资按工资标准80%发放),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由劳务派遣公司代扣代缴。
    合同期满后,由聘用单位视工作需要、个人日常工作表现和各年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聘用合同。
    2020年3月27日
    文章来源:http://www.mancheng.gov.cn/main/viewDetail.jsp?newsid=153667&subjectid=1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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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6 1: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