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0年南宁市江南区医疗保障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新) | ||||||||||||||||||||||||||||||||||||
内容 | 2020年南宁市江南区医疗保障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适应江南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需要,全力推进机构改革后医疗保障局机关承接自治区、南宁市医保有关工作职能与业务的有序开展,根据城区外聘人员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局机关三类外聘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报名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岁,30周岁以下的公民,男女不限;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 4.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专业,新闻传播学类(具体见岗位需求计划表); 5.熟练掌握WORD、EXCLE等办公软件; 6.具备公开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编外聘用人员的。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将毕业证、身份证、诚信承诺书及《2020年江南区医疗保障局外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可在发布公告的网站上下载)扫描发送至江南区医疗保障局邮箱jnqybj@126.com,江南区医疗保障局审核电子材料后另行通知报名人员现场提交上述材料原件进行审核。报名表一式两份,同时签订诚信承诺书,报考者所填写的报考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报考者填写信息资料虚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报名时间:2020年4月21日至4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咨询电话:4977245) 材料审核地点:南宁市江南区医疗保障局(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行政服务中心A座4楼410办公室,电话:4977245)。 审核时,需携带以下材料:报名表(2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诚信承诺书。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江南区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 三、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方式双向选择确定试岗人员名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从通过资格审查考生中按计划统筹安排,面试由医保局组成专门小组开展。 四、体检 确定体检的考生,由本人自行到南宁市二甲以上具有体检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并于规定日期前提交体检报告,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聘用 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报江南区政府审批。江南区政府审批同意后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六、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1名局机关工作人员纳入江南区外聘人员统一管理,待遇按城区外聘人员三类岗位标准执行。2330元/月(含个人缴纳的社保与公积金部分,即“五险一金”)。 附件:1.2020年南宁市江南区医疗保障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诚信承诺书 3.江南区医疗保障局外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文章来源:http://www.nnjn.gov.cn/yw/gggs/2020ngggs/t429655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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