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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20年齐齐哈尔市人才发展与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内容
    齐齐哈尔市人才发展与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同意,市人才发展与服务中心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3.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有岗位所需工作经历的人员;
    4.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信息科工作人员1名、培训科工作人员1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
    齐齐哈尔市市直及所属部门全额或差额事业单位、所辖县(市)区全额或差额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四、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综合分析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报信息科工作人员岗位的还需具备如下条件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在市级及以上影视编导制作岗位工作经历3年以上或具有新闻学、新闻采编与制作、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从事市级及以上影视编导制作岗位工作经历满1年的;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能够独立编导、摄制、制作党员干部教育题材作品,独立策划、撰写脚本、导演专题作品并独立使用非编软件完成后期制作;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三)报培训科工作人员岗位的还需具备如下条件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原则上科级或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优先考虑;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五、不得报名情况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及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的人员;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4.新录用事业单位人员试用期、最低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7.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准备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8日至5月15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将本人报名材料的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qsrczxyj@126.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所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的扫描件;
    (2)电子版近期正面免冠照片(蓝底,50k字节);
    (3)学历、学位证书的扫描件;
    (4)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的扫描件;
    (5)《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6)《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和《干部任免审批表》的扫描件;
    (7)报信息科工作人员岗位的,需要提供个人获奖作品相关材料的扫描件或电子版。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需求,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与招聘条件情形不符的,将随时取消其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三)面谈
    按招聘岗位名额原则上不低于1:3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进入面谈人员名单。面谈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分别采取专业问答、答辩或实践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谈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聘用。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 通知。
    (四)组织考察
    1.根据资格审查、面谈成绩等综合情况,按1:2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人选。
    2.成立考察组,通过民主测评、考察谈话、审查档案等方式,全面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招聘职位适应程度等情况。
    (五)体检
    考察结束后,根据面谈、考察等情况,深入分析、综合研判,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凡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按照面试成绩、考察情况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拟聘用人选自愿放弃的,须在公示期间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拟聘用人选诚信档案。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编制、工资、组织关系转接等手续。
    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证件材料和信息详细、真实、准确,如有虚假,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2.公开招聘期间,保持电话畅通,如因本人号码变动、停机、关机等原因造成失联的,后果自负。
    3.报考人员必须遵守公开招聘的有关要求,服从安排。对在报名、面谈、考察等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4.报考咨询或反映有关问题,拨打电话:0452-2793006或0452-2793660。
    本公告由齐齐哈尔市人才发展与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 市人才发展与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计划表
    2. 市人才发展与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齐齐哈尔市人才发展与服务中心
    2020年4月30日
    附件列表
    附件1:市人才发展与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2:市人才发展与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来源:http://www.qqhercw.gov.cn/default!showNews.action?newsId=15882174768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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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9 11:0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