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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20年南通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招聘公告
内容
    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招聘(代招)公告——南通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受南通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委托,秉承“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会计1名。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岗位名称 年龄 人数 专业 学历 备注
会计 35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1985年5月至1965年5月期间出生) 1 会计学 本科及以上学历 具有中级会计师职称;具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经历10年以上;能熟练操作南通市财政综合业务平台的非税收系统、财务核算系统、部门决算系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官端正,身体健康,遵守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根据工作需要无条件服从岗位调整。
    2、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1985年5月至1965年5月期间出生);
    3、具体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等详见《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有过犯罪记录或刑事处罚执行期限未满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地点:
    1、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0年05月18日至2020年05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南通市青年西路109号4号楼底楼)。
    4、报名咨询电话:0513-83548809、83548806
    四、报名步骤与要求:
    1、登陆南通市人才公共服务平台(http://ntrc.rsj.nantong.gov.cn/)下载并填写《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
    2、报名期限内将书面报名材料送至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审查。书面报名材料包括:
    (1)《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
    (2)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背面注明姓名、出生年月);
    (3)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
    (4)学历证书的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报名人员自行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
    (6)反映本人工作经历(需提供社保缴纳、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工作能力、业务水平的材料原件(供审核)及复印件(不退),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等原件(供审核)及复印件(不退)。
    报名可由应聘者本人到现场报名,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者除提供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须应聘者手工书写)和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招聘单位有权即刻取消应聘者的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相关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综合测试
    采取适岗评价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适岗评价。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奖惩情况、工作成果和专业能力等,对岗位的胜任度及匹配度等进行综合评价。在应聘者中,根据适岗评价成绩,按不超过实际招聘岗位人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2.面试。面试设定分值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通知考生,面试得分按6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计分采取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3.总成绩=适岗评价成绩×40%+面试成绩×60%(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五、体检、录用与递补
    1、体检
    根据总成绩的排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者取面试得分高者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和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在南通市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2、录用
    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南通仲裁委员会及法律相关规定,与南通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办理录用手续。
    拟录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3、递补
    在体检、拟录用公示和录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应聘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4)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5)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六、人员性质、薪资待遇
    1、通过体检合格人员与南通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签订劳动合同;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3、聘用后参照事业单位待遇,经考核合格后基本同工同酬。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南通仲裁委员会纪检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3-59003120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费、体检费。
    2、报名人员对《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填写内容及所提交书面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诺如任何一项情况失实,用工单位可免责取消录用或解除劳动关系,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相关后果。
    九、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成绩公告、相关通知等在南通市人才公共服务平台(http://ntrc.rsj.nantong.gov.cn/)及南通市人才事务所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0年05月13日
    附件:附件.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报名登记表 信息来源:http://ntrc.rsj.nantong.gov.cn/content.aspx?id=387161039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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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3 8: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