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0年青川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的公告 |
内容 | 青川县人民法院关于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的公告 为保障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决定以 劳务派遣的方式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择优原则。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名。(拟分配执行局工作)。 三、报名条件 (一)聘用制书记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和资格: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6月22日以后出生)男性; 4、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罚对象的人员; 5.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本院微信公众号、青川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4日前(上午9:00至11:30 ;下午3:00至5:30 ;周末及节假日顺延) 2.报名地点:县法院政治部;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交同底版1寸免冠半身近照2张及青川县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 4.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考试人选。 (三)考核时间 本次招聘通过考核的方式决定最终录用人选。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青川县人民法院。 (四)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的书记员,试用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1年;聘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聘用合同。 五、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院党组已定制度执行。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缴纳聘用人员五险费用。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青川县法院政治部 联系电话:0839-7205967 青川县人民法院 2020年6月22日 信息来源:http://www.cnqc.gov.cn/NewDetail.aspx?id=202006221544395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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