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0年南城公安系统招聘公告 |
内容 | 即将报名!南城公安系统招聘啦! 机动队员招聘公告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充实公安辅警队伍,南城公安分局现招聘机动队员50名,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2.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身高1.75米以上,年龄25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双眼裸眼视力5.0以上; 4.此次招聘人员要协助参与一线夜间巡防、抢险救灾等工作,要求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和聘用; 7.退伍军人及有摩托车驾驶证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福利待遇 1.薪酬按照相关规定发放,机动队员薪酬经费不低于11万元/年/人; 2.按照劳动法规定签订正规劳动合同。 三、报名时间 2020年8月3日至8月9日(含周六、日), 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四、报名地点 东莞南城宏六路88号南城公安分局巡警大队 咨询电话:(办公)0769—22996129; 联系人:蔡警官 13560816301 五、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佩戴口罩及出示“莞e申报”二维码) 2.携带报名资料 3.携带运动装备(运动服、跑步鞋) 六、报名资料 1.《南城公安分局2020公开招聘机动队员报名表》(现场领取填写);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5.退役士兵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同版)。 以上资料除(1)(6)外,其他资料提供复印件各1份,原件核查后归还本人。 七、录用程序 1.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招聘小组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现场进行体能测试(100米短跑、1000米长跑、引体向上、俯卧撑)。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2.体检:体能测试合格后,应聘人员自行携带身份证及相关资料到东莞市的三甲医院进行招工体检。 3.面试:招聘小组将电话通知体能测试合格人员面试,择优录取。 4.政审考察: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政审标准执行。 5.岗前培训:政审合格录用后。组织招聘对象开展三个月的岗前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6.签订劳务合同:招聘对象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由南城公安分局统一安排工作岗位,并签订劳动合同,不服从工作岗位安排的不予录用。 辅警队员招聘公告 南城公安分局现招聘辅警队员80名,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2.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身高1.70米以上,年龄30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双眼裸眼视力4.8以上; 4.此次招聘人员要协助参与一线夜间巡防、抢险救灾等工作,要求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和聘用; 7.退伍军人及有摩托车驾驶证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福利待遇 1.薪酬按照相关规定发放,辅警队员薪酬经费不低于8万元/年/人。 2.按照劳动法规定签订正规劳动合同。 三、报名时间 2020年8月3日至8月9日(含周六、日), 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四、报名地点 东莞南城宏六路88号南城公安分局巡警大队 咨询电话:(办公)0769—22996129; 联系人:张兆光 13827271093 五、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佩戴口罩及出示“莞e申报”二维码) 2.携带报名资料 3.携带运动装备(运动服、跑步鞋) 六、报名资料 1.《南城公安分局2020公开招聘机动、铁骑队员报名表》(现场领取填写);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5.退役士兵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同版)。 以上资料除(1)(6)外,其他资料提供复印件各1份,原件核查后归还本人。 七、录用程序 1.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招聘小组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现场进行体能测试(100米短跑、400米长跑、俯卧撑)。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2.体检:体能测试合格后,应聘人员自行携带身份证及相关资料到东莞市的三甲医院进行招工体检。 3.面试:招聘小组将电话通知体能测试合格人员面试,择优录取。 4.政审考察: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政审标准执行。 5.岗前培训:政审合格录用后。组织招聘对象开展三个月的岗前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6.签订劳务合同:招聘对象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由南城公安分局统一安排工作岗位,并签订劳动合同,不服从工作岗位安排的不予录用。 文章来源:http://www.dg.gov.cn/dgncjd/gkmlpt/content/3/3222/post_3222373.html#1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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