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苏州工业园区公安分局2020年8月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简章 | |||||||||||||||||||||||||||||||||||||||||||||||
内容 | 苏州工业园区公安分局2020年8月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根据《苏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和《苏州工业园区警务辅助人员分类管理办法》的规定,苏州市公安局工业园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8名,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各岗位均为街道财政保障,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 1985年8月至2002年8月期间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限苏州市区户籍(不含四县市及吴江区,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户籍); 2、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和分配; 3、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法律观念强;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机警敏捷,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无重听,无纹身,肤表无异常,无传染性疾病。肝功能检查各项指标正常。其他体检所检项目标准按招录人民警察所使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7)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报名及现场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9日—8月28日(周六、周日除外),每天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
3、报名所需材料: ①苏州工业园区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一); ②过往疾病情况调查表(附件二); ③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④三张两寸证件照; ⑤学历证明(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⑥各类认证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⑦个人征信报告(苏州市个人征信报告市区查询网点:人民银行苏州中心支行;中国银行金阊支行、上海银行吴中支行、浦发银行相城支行、农业银行新区支行、招商银行苏州新区支行、浦发银行苏州分行、光大银行苏州分行、民生银行苏州分行。出具时间为2020年8月15日以后)。; 4、现场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初审,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二)体能测试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体能测试的项目为4*10跑和立定跳远两个项目,体能测试标准分年龄段设置并张贴在考场内。 (三)笔试 1、通过体能测试的考生统一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 考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两部分。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苏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内容。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可网上自行查询相关资料进行复习。 3、笔试时间:2020年9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按照统一要求组织实施。面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的方法计算考生总成绩(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笔试总成绩仍相同的,取体测成绩高者)。因体检不合格或有考生放弃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 (六)考察 对通过体检人员统一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七)聘用 对于考察合格的人员,将在苏州园区公安微警务微信公众号(SIPpolice)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七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结束后,由苏州市公安局工业园区分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从该职位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公示结束,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被聘用的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负责处理。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要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考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新聘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为方便社会各界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66601621。 ![]() ![]() 信息来源:http://gonganju.suzhou.gov.cn/gaj/gggs/202008/5632e207b7e44446a1b582147f22df0f.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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