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吕梁市汾阳市关于实施2020年度“人才回引工程”的公告 |
内容 | 吕梁市汾阳市关于实施2020年度“人才回引工程”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推动汾阳市高质量发展全方位崛起,根据《汾阳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办法(试行)》精神,现面向全社会实施2020年度“人才回引工程”。公告如下: 一、实施对象 1.汾阳籍在外地工作的公务员;其父母、配偶或配偶的父母在汾阳工作或定居,本人在外地工作的公务员。 2.汾阳籍在外地工作的教师、医疗专业技术在编在岗人员;其父母、配偶或配偶的父母在汾阳工作或定居,本人在外地工作的教师、医疗专业技术在编在岗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年龄一般在40周岁及以下,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和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 3.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有任职和最低服务年限的应达到最低年限。 4.进入行政机关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具备公务员身份,且是已登记备案的科级以下人员(不含科级)。 5.教师应具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医、药、护、技类从业资格证书。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引进:所在单位或相关部门不同意调出的人员;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受过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正在调查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纪律审查的人员。 三、安排原则 1.编制空缺原则。 2.对口安置原则。 3.服从组织调整原则。 四、工作程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回汾阳工作的人员,可登录汾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填写《汾阳市“人才回引工程”报名表》,同相关证件扫描件一并发送到报名邮箱。公务员发送至fysrchygc@163.com;教师、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发送至fyrchy@163.com。报名资料务必真实、准确,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报名资格。 1.公务员须提供以下证件: 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 ②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 ③结婚证,父母、配偶或配偶父母的户口簿。 2.教师须提供以下证件: 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 ②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教师资格证; ④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证; ⑤结婚证,父母、配偶或配偶父母的户口簿; ⑥聘用合同。 3.医疗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 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 ②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医、药、护、技类从业资格证书; ④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证; ⑤结婚证,父母、配偶或配偶父母的户口簿; ⑥聘用合同。 (二)资格审查 公务员由市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教师、医疗专业技术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会同市教育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察测试 相关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进行考察测试,并对本人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核。 (四)体检 统一组织考察测试合格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五)公示 根据资格审查、考察测试、体检等综合情况,领导组研究后提出拟引进人员名单,在汾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调动审批 1.公务员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相应单位工作; 2.教师、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对口安排到相应单位工作; 3.引进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视为放弃引进资格; 4.引进人员调入汾阳后,必须在用人单位服务满5年,期间不得调出用人单位。 本方案由汾阳市“人才回引工程”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 0358-7332235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师、医疗专业技术人员) 0358-7333324 附件:汾阳市“人才回引工程”报名表 汾阳市“人才回引工程”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0年8月14日 信息来源:http://rsj.taiyuan.gov.cn/doc/2020/08/17/1003140.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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