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0年上半年宝兴县考聘医护类事业单位人员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公告 | |||||||||||||||||||||||||||||||||||||||||||||||||||||||||||||||||||||||||||||||||||||||||||||||||||||||||||||||||||||||||||||||||||||||||||||||||
内容 | 宝兴县卫生健康局 宝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0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医护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的公告 根据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雅安市2020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医护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程序,现将宝兴县2020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医护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 按照《公告》规定,经研究,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招聘名额3倍的岗位统一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6分。凡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体检、考察等后续招聘程序。 二、考生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三、体检安排 (一)体检时间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20年9月4日上午8:30前,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宝兴县卫生健康局会议室集中(地址:宝兴县消防队旁),统一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体检标准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自理,约400元/人,由考生直接交负责体检的医院。 (四)其他事项 1.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时,需逐项检查,切勿漏查,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聘用,后果由考生自负。 3.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体检时严禁家属(亲友)随同。 (五)咨询电话 宝兴县卫生健康局:0835-6826956。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因疫情防控特殊时期,请参加体检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注意个人防护,体检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其余时间须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做好体温检测。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体检资格。 特此公告 附件:《宝兴县2020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医护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宝兴县卫生健康局 宝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31日
信息来源:http://www.yarsks.com.cn/newsDetail/654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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