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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保山市中医医院2020年招聘编制外合同制护士公告
内容
    保山市中医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护士公告
    为加强医院护理队伍建设,满足临床一线工作需要,结合医院工作实际,经医院党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护士。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护理专业发展需要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官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心理健康,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质、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护理学、护理专业毕业生,年龄计算截止2020年9月23日。
    (五)除2020年应届毕业生外,须具有护士执业资格或通过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2020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此次招聘报名条件,待当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可查询时,未能提交通过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0年9月18日在保山中医医院官方网站和微信订阅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将个人简历投递至保山市中医医院人事科邮箱(84912705 qq.com),具体报名程序如下: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19日9:00至9月23日18:00时截止,超过报名时间的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将《2020年保山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护士报名表》(见附件),个人简历电子版(扫描件),承诺书(考生须承诺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有效)等扫描件通过网络发送至邮箱84912705 qq.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应聘护理岗位+姓名。
    3.报名注意事项:
    (1)个人简历电子版应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习工作经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学习活动经历(包括担任学生会干部、党(团)组织干部、班干部经历,因学习成绩优异获奖学金等)、计算机等级、外语水平、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或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从事护士工作经历证明等扫描件,上述材料请汇总为同一文档并转换为PDF格式,请到复印店进行扫描,未按要求格式提交材料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2)应聘者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人员所填报的报名信息要真实、有效并对其负责,对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
    4.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9月20日至9月30日,对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时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三)确定面试人员与资格审查
    确定面试人员:根据报名情况,经招聘小组查阅个人信息,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
    (四)面试时间和地点:届时另行通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视为放弃面试。
    (五)面试:面试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同一岗位使用同一套题,实行量化打分,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如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加试一题。
    (六)确定拟招聘对象:按面试成绩由高到底依次排序,前30名确定为拟招聘对象。
    (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待定,资格审核采用现场审核方式进行。审核时需携带的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学习活动经历(包括担任学生会干部、党(团)组织干部、班干部经历,因学习成绩优异获奖学金等)、计算机等级、外语水平、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或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从事护士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
    (八)体检和考察
    1.体检具体时间待定。将组织体检对象在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主要是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由人事科、纪检监察室对体检合格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九)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在保山市中医医院网站和微信订阅号公示5个工作日。
    五、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拟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为合同制护士,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二)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必须是未就业状态(与任何单位无劳动人事关系)。
    (三)编制外合同制护士与在职在编人员同质化管理,有关待遇按照保山市中医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六、人员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人员出现不足的,经医院研究同意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人员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四)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一)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现场需进行健康排查
    1.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现场前,需配合进行体温测量,并出示“疫情防控行程卡(短信或行程卡、24小时内行程卡截图均可)”和“云南健康码”登记记录(24小时内截图即可)。
    2.体温正常,且“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人员,可正常参加面试。
    3.如14天内有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以及云南健康码扫码为黄码人员需持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面试。
    4.“云南健康码”为红码人员,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不得参加面试。
    5.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需如实提交隔离医学观察证明,并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面试。
    6.如面试当天有发热(>37.3℃)、或有呼吸道等相关症状的人员,应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7.进入面试现场后需全程佩戴口罩。
    (二)面试人员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参加面试的人员应按照指引进入考场。
    2.面试期间,所有人员全程佩戴一次性口罩,人与人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3.乘坐交通工具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保山市中医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联系人:闫老师 江老师
    联系电话:0875-2135177
    监督电话:0875-2138977
    附件:2020年保山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护士报名表
    承诺书
    保山市中医医院
    2020年9月18日
    来源:http://www.bsszyy.com/html/yydt/tzgg/5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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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7 14:1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