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0年度安徽省第一轻工业学校招聘专业测试实施及有关工作方案通知 | ||||||||||||||||||||||||||||||||||||||||||||||||
内容 | 2020年度安徽省第一轻工业学校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实施及有关工作方案的通知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印发2020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96号)规定和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次专业测试实施及有关工作方案。 一、资格复审 (一)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依照5:1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9月25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安徽省第一轻工业学校办公室(蚌埠市燕山路1611号,蚌埠市区乘103、104、138路到省一轻校站下)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外大学要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相关专业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属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0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0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学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信息,对进入专业测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按省人社厅规定,须在统考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 3.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给专业测试通知书。 二、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时间与地点 专业测试时间:2020年10月18日。考生应于2020年10月18日上午7:50前到专业测试地点报到,逾时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地点:安徽省第一轻工业学校教学楼一楼会议室。 (二)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采取试讲、专业考核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为百分制。试讲成绩占40%,专业考核成绩占50%,面试成绩10%。 1、试讲: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掌握课程教材内容的能力、教学组织能力和教学基本素养。应聘人员根据所报专业,采取按专业同题试讲的抽签顺序,前后间隔30分钟进入备课室,依次备课1小时后试讲,每位应聘人员试讲20分钟,试讲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专业考核:试讲结束后由考官组对应聘人员进行专业考核,时间为10分钟,专业考核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面试:专业考核结束后由考官组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提问,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成绩当场评分并公布。 (三)考官构成 专业测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四)专业测试成绩 如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则设定岗位专业测试成绩的最低分数线为70分(合成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成绩合成 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两项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合成确定,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将于专业测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第一轻工业学校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如考试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试讲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了解考察对象的信用情况,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公示报批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学校确定拟聘人员,在学校网站和省教育厅网站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有关材料经省教育厅审查后,报省人社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的指导、监督下,由学校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省教育厅和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2-4127853 监督电话:0552-4125860 教育厅电话:0551-62831805 安徽省第一轻工业学校 2020年9月10日 附: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文章来源:http://hrss.ah.gov.cn/zxzx/ztzl/ahssydwgkzp/845474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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