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0年钦州市钦南区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考核和体检公告 |
内容 | 2020年钦南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考核和体检的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9号)、《关于在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通知》(桂人社函〔2014〕203号)、《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桂人社发〔2017〕6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更正版)、《2020年钦州市市直、钦南区、钦北区和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精神,经笔试、面试环节,确定钦南区金窝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等84个招聘单位的考核和体检人选共108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考核人选108人。(名单详见附表) 1.区直及乡镇事业单位岗位、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进入考核人选98人。其中,因招聘名额与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钦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控员岗位,有1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以上,根据《2020年钦州市市直、钦南区、钦北区和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精神,该岗位招聘名额3人核减为招聘名额2人,实际进入考核和体检人选2人。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笔试类岗位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照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10人。 二、2020年10月为考核和体检阶段(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一)考核工作 考核工作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具体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时,应采取多种形式,着重了解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报考者应按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纸质材料,由招聘单位复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者的资格。 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材料须考核小组成员签名,招聘单位盖章。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等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在3个工作日内向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在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逾期不予受理。 (二)体检工作 考核结束后,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核合格者到指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要求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招聘岗位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相关体检项目可以按照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对经体检医院确定为怀孕的报考者,暂不安排体检,待孕期结束后再及时组织体检。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2020年10月12日 附1:《2020年钦南区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考核人选名单》 2.《体检须知》 附件:附:《2020年钦南区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考核人选名单..xlsx 附件:附件2:体检须知.doc 文章来源:https://qz.gxrc.com/Article/info/113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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