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0年宁波北仑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选调人员公告 |
内容 | 2020年宁波北仑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调职位 详见选调计划表。 二、选调范围及对象 北仑区内正式在编在岗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教育、卫生、垂直管理单位除外)。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工作。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3、身体健康。 4、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其他条件(详见选调计划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面谈、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截至2020年10月31日。 2、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者可发电子邮件至312153925@qq.com报名(发送邮件后收到自动回复邮件即为报名成功)。 3、报名者需填写选调报名表(见附件二),并提供以下资料(以扫描件形式打包上传): (1)学历证书; (2)身份证、工作证(或工作证明); (二)资格审查:在面试前须提交原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入围面试。 (三)面试面谈:主要测试面试面谈对象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人岗相适度等。 (四)考察:考察小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五)公示、录用:根据面试面谈和考察情况,选调单位党委(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公示后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面试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经考察确无合适人选的,可酌情取消选调指标。 3、联系电话:0574-86781665,0574-86781667。 ![]() ![]() 北仑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二日 信息来源:http://www.bl.gov.cn/art/2020/10/12/art_1229054700_364658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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