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0年义乌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招聘公告 |
内容 | 2020年义乌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义乌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编外工作人员5名。 二、招聘条件 1.遵章守纪,品行端正,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愿意履行相应的职责义务; 2.大专及以上学历,有较强文字功底,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 3.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9日~10月23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详实填写《应聘申请表》(详见附件)并发送至邮箱397080206@qq.com,文件命名为本人姓名,并将:①本人身份证、②学历证书、③学历认证报告(登录学信网-学历查询-本人查询-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帐号的注册后查询)作为邮件的附件上传。 3.报名联系电话:89986007。 (二)考试 1.考试采用实操及面试两种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思想水平、能力素质、岗位适应程度等,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时需带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张,应聘申请表1份。 (三)体检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自理。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递补体检。 (四)考察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义乌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告公示栏(http://www.yw.gov.cn/)公示5天。 (六)录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按照《义乌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不占用机关事业编制,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工资待遇按《义乌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薪酬待遇实施暂行办法》执行。 (七)建立储备库 体检合格而未被聘用的人员列入雇员储备库。在下一次组织招聘前,缺额人员可从储备库中从高到低依次选补。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义乌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报名表.doc 义乌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 2020年10月16日 信息来源:http://www.yw.gov.cn/art/2020/10/16/art_1229134300_364362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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