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招聘聘用制人员公告 |
内容 |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招聘聘用制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检察院拟招聘聘用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新媒体编辑工作岗位2人 二、资格条件 (一)应聘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思想端正,具有良好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服从管理; 2.遵守宪法和法律,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3.身体健康,品貌端正,语言表达能力、与人沟通能力较好,能适应检察工作需要; 4.大专以上学历,新闻系、中文系、新媒体相关专业,熟练使用office、WPS、PS等软件,有较强的信息采编整合和写作及创作能力,能独立完成单位的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的内容编辑与发布;有从事过相关新闻采编、新媒体编辑方面的经验者优先考虑。 5.男女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日至2002年11月1日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 5.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止。 2.报名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检察院410室。 3.联系电话:0778-2305373。 4.报名方式: (1)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携带相关资料现场报名。 (2) 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贴在报名表上)及本人近期5寸生活照1张。 (3) 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荣誉证、相关作品资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报名者。报名者应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金城江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根据择优原则确定面试人选。 (三)组织岗位技能测试、面试 面试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根据个人表现综合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四)体检 通过面试后由由金城江区人民检察院通知到指定的县(区)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试用和聘用 被录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院党组班子研究决定,同意正式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工资福利待遇 试用期工资标准为:2000元/月(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工资标准2800元/月,精通文字编、写工作并经考核合格后,工资提至3500元/月。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另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需个人承担的部分由个人缴纳)。 差旅补助等待遇按金城江区统一规定执行;休假待遇按本单位请休假制度享受相应休假。 附件:2020年金城江区检察院聘用制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11月5日 文章来源:https://hc.gxrc.com/Article/info/113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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