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黔南州龙里县2020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事宜公告 |
内容 | 龙里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事宜公告 龙里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已结束。根据《龙里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规定,拟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并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考察对象 根据《招聘简章》规定,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进入考察环节的考生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对无正当理由提出放弃考察的考生,将根据《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建立不诚信档案。考察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三、考察时间 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2月4日 四、考察所需材料 (一)考生《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考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考生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四)《考察对象就业、生活居住地变化及家庭主要成员基本情况承诺书》,主要是对毕业以来就业、生活居住地变化及其主要家庭成员基本情况进行承诺(详见附件2),具体要求如下: 1.就业情况:考察对象自毕业以来就业信息,包括已辞职就业单位和现就业单位、就业时间、就业地点及其所任职务作详细说明; 2.生活居住地变化情况:考察对象应据实说明自毕业以来生活居住地变化情况,包括就业居住地、待业居住地及待业期间等详细情况; 3.主要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包括主要家庭成员信息、居住地、就业情况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五)在职在编人员或村支两委人员须到当地县级纪委监委部门出具廉洁自律考察材料原件; (六)考生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所属社区、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现实表现情况证明材料原件; (七)考生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现实表现情况证明材料原件; (八)考生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县级及以上卫生部门出具“未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证明材料原件(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须盖章); (九)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教师资格证); (十)考生的自我鉴定一篇(800-1000字以内,须体现本人的学习、工作经历和思想政治方面,考生本人须签字); (十一)考生的个人档案(需开调档函的考生请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8室出具)。 五、其他事宜 考察对象应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做好考察工作,要保持通讯畅通,若电话号码变更的应主动联系龙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考察组联系不上的情形,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请各位考生准备好相关材料,随时等候通知。 六、纪行监督 本次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拟聘用人员公示环节将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附件:1.龙里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2.考察对象就业、生活居住地变化及家庭主要成员基本情况承诺书 附件1.龙里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考察人员名单.xlsx 附件2.考察对象就业、生活居住地变化及家庭主要成员基本情况承诺书.xls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0854-5631967 龙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19日 文章来源:http://www.longli.gov.cn/xwdt/tzgg/202011/t20201119_6531001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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