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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深圳技师学院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招聘辅导员公告
内容
    深圳技师学院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学校工作中心环节,结合学生管理工作实际,我校决定公开招聘辅导员14名,具体岗位要求见《深圳技师学院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公开招聘辅导员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用人性质
    公开招聘辅导员14名,用人性质为劳动合同制。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品行端正,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优秀品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具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5.年龄不超过30周岁;
    6.所学专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
    7.具有学生管理工作经历或在校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
    8.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专业技能条件;
    9.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二)不得报考情况。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核、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招聘关于年龄等相关时间计算均截至2020年10月31日;
    2.应聘者必须在2020年10月31日或之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证书。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受理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通过邮件提交如下资料:
    1.《深圳技师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详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本科、硕士、博士学历及学位证书(含验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相关资质资料、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详见附件);
    3.个人简历。
    以上电子文档请按照顺序进行编号,如1-1身份证,2-1本科毕业证,2-2本科学位证;并将所有电子文档打包压缩至统一压缩包(文件名为辅导员+姓名),发至邮箱:rs_xsc@ssti.net.cn。
    (二)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7日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三)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755-83757508、83751259。
    2.联系人:亓老师、朱老师。
    四、资格初审
    (一)资格初审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深圳技师学院。
    (二)资格初审办法。
    所有成功报名的应聘者先进行网上资格预审,择优通知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必须亲身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员,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考核环节人选;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考核环节。
    (三)资格初审材料。
    1.基本材料:本人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含认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应聘人员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提供复印件供资格审查单位留存。
    2.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岗位工作经历及任职经历,提供满足要求年限的工工作经历证明及聘任佐证资料。
    (2)以国(境)外学历参加应聘的人员,参加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四)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资格审查不合格。
    2.应聘人员须本人按时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只是对应聘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审查结果为准。
    五、考核
    (一)考核时间和地点。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深圳技师学院,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核的内容和方式。
    本次考核由深圳技师学院负责组织。符合应聘条件并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由学校统一通知参加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和形式另行通知。
    六、执行回避制度
    凡与学校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七、结果公布
    根据考核成绩按拟聘名额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并在深圳技师学院网站公示7日。
    八、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
    (一)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考核成绩单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到指定医院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二)资格复审及考察。
    学校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考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并对考察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审。
    (三)拟聘人员确定
    根据体检、考察、资格复审结果,经校党委会研究后,确定拟聘人员。
    九、公示
    拟聘人员将于考察结束后在深圳技师学院网站公示7日。
    十、聘用
    根据公示情况,决定拟聘用人选,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者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十一、查询网站
    公告及有关事项请登录深圳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ssti.net.cn/)查询。
    十二、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请应聘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应聘人员应在“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在进入招聘场地时,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若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将不能进入校园参加考试。
    十三、本公告由深圳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技师学院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公开招聘辅导员计划表.xls
    2.深圳技师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doc
    3.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doc
    4.2020年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深圳技师学院
    2020年11月25日
    文章来源:https://www.ssti.net.cn/1/jzgzp,jzgzp/69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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