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0年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警察辅助人员公告 |
内容 |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警察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招聘司法警察辅助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性别等要求 招聘司法警察辅助人员15名,限男性,其中具有B1驾驶证以上2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热爱法院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团队协作和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 5.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曾因违纪违法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司法警察辅助人员情形的。 (二)岗位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11月27日--2002年11月26日期间出生);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优先聘用条件 1.优先聘用退役军人或公安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文凭可降至高中(中专)同等学历。 2.同等条件下具有B1驾驶证以上的优先聘用。 三、工作职责 1.辅助开展法院业务和其他与法院工作有关的事务性工作; 2.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者邮寄材料报名方式。报名者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现场报名时须携带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其他相关技能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彩色2寸照片1张。邮寄材料报名可先提交上述材料复印件各1份,面谈前审核原件予以确认。 (二)报名时间:2020年 11月 28日至12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报名地点: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政治部809办公室(来宾市兴宾区榜山一支路)联系电话: 0772--4855697。 (四)报名材料(邮寄)地址:广西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广西来宾市兴宾区榜山一支路,邮寄材料报名的报名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邮编:546100);联系电话:0772—4855697。 (五)资格审查:采用现场资格审查与相关部门出具证明的方式进行。 (六)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凡不符合条件要求及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笔试、体能测及面试 (一)笔试 参加笔试的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 笔试时间、地点:在兴宾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笔试范围:与辅警有关的权益及依法协助人民警察履职相关法律知识(注:本次招聘笔试不委托任何机构印制辅助材料及相关培训)。 (二)体能测试 司法警察岗位体能测试设定4×10米往返跑、100米跑、立定跳远、俯卧撑、四项内容,按照《司法警察体能训练大纲》的及格标准,由高到低依次排出名次。 (三)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仪表仪态等。 六、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笔试、体能测试及面试情况,确定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人选,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察。考察合格者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兴宾区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统一与指定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我院工作)。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自己放弃聘用等情况造成职位空缺的,可以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聘用。 七、工资福利待遇及其他 (一)岗位工资标准约为:3300元/月 (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费用)。 (二)根据有关规定出差差旅费按在职在编干警标准执行,在本院工作满一年后,每年按国家规定享受带薪休假。 (三)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考核制度,考核合格方可续聘,考核不合格不再续聘。 未尽事宜,由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附件: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 2020年11月26日 文章来源:https://lb.gxrc.com/Article/info/1146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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