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0年山西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山西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切实吸引一批学历层次高、专业知识强急需紧缺的人才充实到教师队伍中,有效改善我校教师队伍学缘结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山西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届硕士研究生。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硕士研究生,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0年应届硕士研究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要求、专业要求。 6.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2月11日以后出生)。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到2020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20年服务期满(含到2020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方式和提交材料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1日---12月21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报名提交材料: 网投简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链接:/uploads/202504/03/t20201214_1951834802.html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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