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0年保山市施甸县公安局招聘治安查缉辅警公告 |
内容 | 施甸县公安局关于招聘治安查缉辅警的公告 根据公安专业查缉队伍建设需要,施甸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男性治安辅警,负责治安查缉、安全保卫、参与日常治安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三)年龄为20周岁以上30岁以下,经考核组考察,具备岗位所需特长的可适当放宽年龄上限至35岁; (四)身体健康。应聘人员录用前将进行健康体检,患有不能胜任辅警岗位工作疾病以及传染病人员将不予录用,应聘勤务辅警人员原则上需无残疾、重听、口吃、色盲、色弱等不合适勤务工作情形,且双目裸眼视力均在4.5以上,身高1.68以上; (五)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全日制),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同等条件下军事素质过硬的退伍和专业军人优先聘用(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公安类或政法院校毕业生优先聘用;持用C1以上机动车驾驶证且驾驶技能熟练(3年以上驾龄)优先聘用。在公文写作(在各种报刊杂志发表过文章)、计算机方面有特长的优先聘用; (六)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吸毒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有违法行为,被予以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的; 4、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5、曾被部队押送回原籍或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6、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处以刑罚处罚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身上有纹身、患有传染性或重大疾病,以及公安机关不予录用的其他规定;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工资待遇 (一)被招聘的治安查缉辅警实行聘用制签订劳动合同。 (二)正式聘用的辅警人员第一年每人每月基本工资为2800元(含保险、住房公积金),每年经考核合格后,晋升岗位工资。 (三)正式聘用后,公安机关提供食宿,统一管理。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9日开始至名额招满为止 (二)报名地点:施甸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2003室、2008室 (三)报名要求:由本人现场报名,不允许他人代替;需持身份证、毕业证、退伍军人持退伍证、具备驾驶技能持驾驶证等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正面白底版彩色免冠一寸照片6张。(由治安管理大队综合科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等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试形式:采取计算机操作考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民警体能测试标准)、面试等方式进行综合测评。考试各科目及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根据计算机操作、体能测试总成绩排名,确定参与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组织进行体检和政审。(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审: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政审对象。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等情况;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不符合辅警条件的情形,以及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的,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 (七)聘用:施甸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规定和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政审情况综合考虑择优录取确定拟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四、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施甸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负责组织实施,为保证招聘工作“ 公开、公平、公正 ”,全程接受县纪委派驻县局纪检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政策和纪律要求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陈警官:18987539383 监督举报电话:0875-3033646(县纪检组) 施甸县公安局 2020年12月29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moWAjyBQp36-Hsn4p1PAd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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