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1年海口市龙华区招聘食品监督协管员公告 |
内容 | 海口市龙华区2021年招聘食品监督协管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海南南国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招聘33名服务工作人员派至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职责 (一)招聘岗位:食品监督协管员33名 (二)工作区域:龙华区 镇、等地的市场监管所。 (三)岗位职责 1、对新注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核查; 2、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日常监督检查; 3、对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整治; 4、完成监督检查以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快检)工作; 5、完成中、大型会议以及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任务。 二、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省 (二)资格条件 1.服从岗位及工作地点的调配安排;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能力和电脑操作能力; 3.文秘专业优先;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6.如特别优秀者或特殊岗位,可放宽条件; 7.存在以下情况之一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者受到处理的; (5)与招聘单位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海南人才招聘网发布。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23日8:30至2021年1月26日17:30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期间登录考试报名网址: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2836 3.报名时须上传以下材料(以JPG图片格式,图片不超过2MB): (1) 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 (2) 身份证(正反面合并一面) (3) 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4) 学历、学位证书及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有效期内,且有二维码标识); 请报考人员全程关注海南人才招聘网公布关于本次招聘相关公告内容,不另行电话通知。 系统将于2021年1月26日17:30时准时关闭,考生须在2021 年1月26日17:30时前及时登录海南人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二)资格初审 1.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招聘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核,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不能参加考试。 2.资格初审合格竞聘人员名单通过海南人才招聘网公布。 (三)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登录报名网站进入报名专区进行网上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海南人才招聘网公告。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按笔试成绩60%和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考试。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海南人才招聘网公布。 2.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范围。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确定。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竞聘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面试人员名单在海南人才招聘网公布。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2)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3)面试时间及地点:以海南人才招聘网通知为准。 (4)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海南人才招聘网公布。 有2名(含)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考察及体检 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录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报名材料进行复审。不符合聘用条件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经本人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竞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人员名单通过海南人才招聘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签订合同 录用人员与海南南国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试用合同,派至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工作。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决定予以聘用的,再与海南南国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以1年为限。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98-66780237 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898-66738761、66755323 来源: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notice/?doc_id=2125&EXAMID=2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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