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0年度南宁市各县(区)统计局招聘统计协管员(协统员)面试公告 |
内容 | 南宁市各县(区)统计局2020年度公开招聘统计协管员(协统员)面试公告 根据《南宁市各县(区)统计局2020年度公开招聘统计协管员(协统员)公告》及有关规定,现将南宁市2020年度各县(区)公开招聘统计协管员(协统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统计局划定的2020年度公开招聘统计协管员(协统员)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规定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按规定直接进入面试人员,经各县(市、区)统计局资格审查,报南宁市统计局、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确定樊宏韬等481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1月27日-1月29日(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面试资格复审地点:各招聘单位具体地点和联系方式见南宁市统计局公布的《南宁市2020年各县(区)统计局公开招聘统计协管员(协统员)公告》。 对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招聘单位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有关证件和材料原件,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报名登记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学历证、学位证; 4.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5.报考人员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1年1月30日,上午8:30开始面试。 面试地点:各招聘单位面试具体地点及乘车路线见附件3。 若因疫情防控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延迟开展面试的,南宁市统计局将另行发布通知。 二、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考生面试须知详见附件4)。 (三)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应在面试当天上午7:30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凡未在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三、其他 (一)考生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招聘单位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面试室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重要信息。凡考生透露个人重要信息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二)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工作要求,请考生做好自我健康观察,如实进行健康申报。考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考生须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测量和“广西健康码”绿码查验。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在面试当天报到时,须提供7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作出书面承诺后,方可进场。 (三)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100分,不达60分合格分数线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人选。面试结束后现场宣布面试成绩,并在考场公告栏或招聘单位办公区域张贴公布。 (四)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最终考试成绩。 (五)各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比例,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以面试第一要素成绩的高低确定面试成绩的排序,以此类推。 (六)本公告发出以后,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监督和举报电话:0771—5532756 附件1: 南宁市各县(区)统计局2020年公开招聘协统员面试人员名单.xlsx 附件4:考生面试须知.docx 附件3:面试地点及乘车路线.xlsx 附件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文章来源:http://www.qingxiu.gov.cn/yaowen/tzgg/2021ntzgg/tjj_38010/t462978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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