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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关于招用实习生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用在校实习学生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习岗位 仲裁工作辅助人员,主要从事协助收取及送达仲裁文书、制作案件法律文书、庭审记录、整理仲裁案卷及归档工作等。 二、招用对象 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招收的具有学籍的本、专科高校在校学生,主修专业为法学、人力资源管理或行政管理。 三、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投递简历形式,电子邮件需以“实习生+姓名”形式命名并投递至指定邮箱:haizhuzhongcai@163.com。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5月31日24时。 四、其他 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4152783(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联系人:刘小姐。 广州市海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1年3月10日 文章来源:http://www.haizhu.gov.cn/hzdt/tzgg/zpxx/content/post_71298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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