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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统计局关于2020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贵州省合格标准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0年度统计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和本地区统计人才需求情况,现将贵州省统计资格考试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统计专业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各科目省级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20分),达到省级统一合格标准的考生,统一通过“贵州省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发放电子职称证书,该证书在省内有效。如需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参加上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需获得国家级合格证。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各级别报名条件详见当年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贵州考区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二《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考试省级合格标准为85分(试卷满分150分),达到省级统一合格标准的考生,统一核发“2020年度全国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成绩省级合格证”,该合格证在全省范围1年内有效。 文章来源:http://www.qxn.gov.cn/zwgk/tzgg/bmgg/202103/t20210312_671727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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