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1年漳州龙海市人民法院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 ||||||||||||||||||||||||||||||||||||||||
内容 | 龙海市人民法院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7名。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职位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心法院工作,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史,品行良好。 3.具有招聘职位要求的条件和工作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因违法违纪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4.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其它不适合从事司法警察协警员工作的。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6日至2021年4月7日。 2.报名地点:龙海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龙海市石码镇人民路55号人社局二楼),联系电话:0596-6521885。 3.报名要求:应聘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彩照一张到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并对所提供的资料或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负责,如有不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体能测试 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组织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 五、体检 1.根据体能测试的结果,按与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必须在体检结论出来后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1次,并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 3.体检缺席或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政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 体检、政审均合格的与龙海市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如果试用期满合格,要求服务一年以上,服从安排,工资待遇参照龙海法院司法警察协警员标准。 八、其它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海市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龙海市人民法院 2021年3月30日 文章来源:http://www.longhai.gov.cn/cms/html/lhsrmzf/2021-03-30/172718150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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