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1年东莞市价格认定中心招聘聘用人员公告 |
内容 | 东莞市价格认定中心2021年招聘聘用人员公告 东莞市价格认定中心是市发展改革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根据《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第四类聘员岗位1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岗位表。 三、薪酬待遇 按照市直机关普通聘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见岗位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有志于从事价格认定事业,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 (7)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或其它不符合机关事业单位聘员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方法 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提交《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一份,并附上个人简历,以及报名要求的相关资料,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职称、技能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工作经验证明(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 (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1张; (5)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材料(新聘用四类或以下类别普通聘员,外市户籍人员需提供在本市2年以上社保参保证明,以社保参保时间为准)。 3、报名时间:2021年4月20日至25日。 4、报名邮箱:358166353@qq.com。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4月26日 根据招聘条件,由用人单位和其主管部门负责报考资格审核,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发放准考证,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笔试准考证请妥善保管,遗失不予补办。 (三)考试 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不低于60分。 1、面试 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临场应变和综合分析等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增加附加题进行面试评分,以面试附加题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市价格认定中心将拟招用为聘用人员的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门户网站上公示,市价格认定中心可同时在其门户网站转载,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市价格认定中心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七)结果备案 市价格认定中心应当将新招用聘用人员情况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登记备案。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有关招聘事项及面试成绩等,可登陆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咨询电话:22335808;联系人:莫建红 附件1:东莞市价格认定中心2021年自主招聘聘用人员岗位表.doc 附件2: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doc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4月20日 文章来源:http://dghrss.dg.gov.cn/gkmlpt/content/3/3504/post_3504113.html#4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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