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厦门市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关于招聘见习生的通知
 因工作需要,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拟面向厦门未就业生源招聘见习生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见习岗位
 1.综合文员;
 2.招收人数:3名。
 二.基本要求
 1.2020-2021年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厦门市户口、毕业证、报到证);
 2.尚未就业,未缴纳社保;
 3.专科及以上学历,3名:专业不限,男女不限(法律专业优先考虑)
 三、见习政策及待遇
 1.见习期限:一年(见习期间若找到正式工作,可随时终止见习)。
 2.见习待遇: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13〕217号)文件执行,1980元/月。
 四、见习申请方式
 请将个人简历、毕业证、报到证、户口本扫描件一并发送至单位联系人邮箱:670540428@qq.com。
 单位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二路1号
 联系人:小陈,电话:0592-6891736、13600923281
 厦门市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
 2021年5月27日
 文章来源:http://www.haicang.gov.cn/xx/zdxxgk/jbxxgk/rsxx/zkzp/202105/t20210527_53680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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