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1年宜宾市高县事业单位第一次招聘第二次递补资格审查公告 | |||||||||||||||||||||||||||||||||||||||||||||||||||||||||||||||||||||||||||||||||||||||||||||||||||||||||||||||||
内容 | 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高县事业单位2021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次递补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21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对我县部分岗位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者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的缺额,进行等额递补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资格审查时间 2021年7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递补资格审查地点 高县人才交流中心(高县庆符镇恒远兴城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县政府政务服务大厅内)。 三、递补资格审查对象 详见附件名单。 四、递补资格审查要求 确定进入递补资格审查的考生,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名信息表》2份(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在院校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其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书面证明原件); 其中,属 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现场资格审查时不需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明材料,但务于2021年7月31日前(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经核实可延迟)取得相关证书原件,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下同)。考生在任一招聘环节的中断,即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者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领取面试通知单。 五、疫情防控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为了你和他人的健康,请报考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一)服从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在招聘期间全程做好疫情防控自我科学防护。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前,均须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对体温异常考生开展复测,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本人防疫健康码显示为绿码者方可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 (三)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按要求戴口罩,现场资格审查、面试候考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六、咨询电话:0831-5419897。 特别提醒:根据《公告》规定,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等,责任自负。 附件:高县事业单位2021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次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日
来源:http://www.ybrc128.com/exam/20801/21491_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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