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1年上海大学附属南安医院及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知 | ||||||||||||||||||||||||||||||||||||||||||||||||||||||||||||||||||||||||||||||||||||||||||||||||||||||||||||||||||||||||||||||||||||||||||||||||||||||||||||||||||||||||||||||||||||||||||||||||||||||||||||||||||||||||||||||||||||||||||||||||||||||||||||||||||||||||||||||||||||||||||||||||||||||||||||||||||||||
内容 | 2021年上海大学附属南安医院赴医学高等院校公开招聘卫生类工作人员(第二批) 及2021年南安市卫生事业单位赴医学高等院校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体检通知 2021年上海大学附属南安医院赴医学高等院校公开招聘卫生类工作人员(第二批)及2021年南安市卫生事业单位赴医学高等院校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体检通知如下: 一、参加体检对象: 1.2021年上海大学附属南安医院赴医学高等院校公开招聘卫生类工作人员入围人员(第二批); 2.2021年南安市卫生事业单位赴医学高等院校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入围人员。 二、体检时间及集中地点: 2021年7月14日(星期三)上午,请考生于7:45前到南安市体育馆正大门口集中。 三、有关事项: 1.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水笔、一寸近期免冠相片1张,体检费500元左右,体检现场考生须出示健康绿码(八闽健康码)。 2.未经市卫健局同意,未准时参加本次统一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资格。 3.资格复审:请各位考生准备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联系人:陈志山 陈志顺 咨询电话:0595-86373801 86366373 附件1:体检人员须知 附件2:体检人员分组表 南安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7月8日 附件1: 体检须知 1.考生按时到达集中地点后,请按《体检人员报到组别表》(详见附件2)进行报到排队,报到及体检过程中必须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体检地的工作秩序,不得破坏体检地的设备。 2.考生凭身份证参加体检。身份证丢失的,需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相片的有效身份证明。 3.严禁携带手机等各种通讯工具,已带的通讯工具必须在报到后交给各组工作人员保管,待体检完毕后领回。 4.考生不得有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陪同体检,不得擅自离开体检地点,如确实需要暂时离开的,必须有工作人员跟护。 5.考生在体检前一天晚上21时后不得进食;待抽血、B超后才可吃早餐,B超检查时,须憋尿至膀胱完全充盈状况(最好是不排晨尿,缩短憋尿时间);B超后才可小便。 6.考生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体检资格。 7.体检中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将应当日复检(应另选医院进行),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博(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将安排当场复检(必须更换检查设备和医生); 8.考生或招录机关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的七日内提出复检(当场、当日已复检项目除外),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9.考生体检完毕后,须待工作人员确认考生已经按要求检查全部内容后,方可离开。 体检结果将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anan.gov.cn/ zwgk/xwzx/tzgg/)和“健康南安”微信平台(naws0595)公布。 10.体检合格的人选应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卫健行政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和户籍所在地综治部门(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综治证明(或无犯罪记录证明),并配合人社部门做好档案转递等相关工作。考生需查询个人档案的具体保管单位,体检结束后找工作人员领取调档函并及时办理调档手续。 (1)2021年上海大学附属南安医院赴医学高等院校公开招聘卫生类工作人员入围人员(第二批) 请将计生证明和综治证明(或无犯罪记录证明)交到(或邮政EMS邮寄)上海大学附属南安医院筹建组办公室。(邮编:362300;邮寄地址:南安市普南路32号;收件人:上海大学附属南安医院筹建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95-86373801)。办理完调档手续后应发送邮件到电子邮箱:na86373801@163.com。[邮件主题为“XXX(姓名)已于X月X日在XXX(如: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办理调档手续”]。 (2)2021年南安市卫生事业单位赴医学高等院校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入围人员 请将计生证明和综治证明(或无犯罪记录证明)交到(或邮政EMS邮寄)南安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邮编:362300;邮寄地址:南安市溪美柳新路1号卫健局人事科;收件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595-86366373)。办理完调档手续后应发送邮件到电子邮箱:nawjzp2021@126.com。[邮件主题为“XXX(姓名)已于X月X日在XXX(如: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办理调档手续”]。 11.体检合格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开展考核,请考生配合做好考核的相关工作。 附件2: 体检人员分组表
文章来源:http://www.nanan.gov.cn/zwgk/rsxx/zkzp/202107/t20210708_2585123.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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