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1年保山市惠工社会服务中心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招聘公告 |
内容 | 保山市惠工社会服务中心 2021年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招聘公告 保山市惠工社会服务中心,是由保山市总工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作为业务主管部门的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委托招标公司通过采购程序中标,负责承接保山市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派出式服务,承接辅助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采取“社会化运作、契约化管理、专业化培训、职业化发展”的方式,建设一支专业化的社工队伍,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优势,维护职工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现将保山市惠工社会服务中心2021年保山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招聘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4名。 (二)工作职责和内容:从事工会组建、权益维护、劳动就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障、劳动保护、困难帮扶等工会工作岗位。 (三)工作地点:保山市隆阳区工会系统。 三、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从事过党务、劳资、工会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年龄要求:24周岁至45周岁; 4.性别:性别不限。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6.热爱工会工作和公益事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7.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8.本次招聘采用属地化招聘模式,工作地点在各属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将优先考虑。 9.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单位的当年应届毕业生;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以及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4.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8月3日至5日,上午8:00至11:30时,下午14:00至18:00时; 3.报名地点:保山市惠工社会服务中心(保山市永昌街道和平路66号,澜沧江啤酒厂对面的巷子进入)。 (二)报名所需材料 1.近期蓝底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大小在15KB-20KB之间,格式参考:200像素(宽)×280像素(高),电子版1张和纸质版2张(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号); 2.毕业证书、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所持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表。(现场领表填写) (三)有关要求 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面试资格;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面试资格者,取消本次面试资格。 (四)面试 1.符合报名条件者资料审核通过后进行初试; 2.通过初试者进行最终面试,面试时间由保山市惠工社会服务中心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保山市惠工社会服务中心设立面试小组、面试官,对面试人员进行职业测评; 4.成绩评定:最终面试结果以保山市惠工社会服务中心评分为主,录用人员次日在保山惠工社会服务中心公众号进行公布; 5.初试时间:2021年8月6日早上9:00点。 (五)体检 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递补人员由保山市惠工社会服务中心另行招录。 五、聘用流程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保山惠工社会服务中心公众号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的,经保山市惠工社会服务中心报保山市总工会备案; 3.已备案人员按照用人单位要求进行报到,进入为期2个月的岗位试用期并与保山市惠工社会服务中心签订试用期合同; 4.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及保山市惠工社会服务中心对试用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加理论测评,测评不合格者,将视为试用期未通过,测评合格者将视为试用期通过并与保山市惠工社会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 六、岗位待遇 1.工资: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综合工资3600元/月(含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个人缴纳部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综合工资4500元/月(含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个人缴纳部分+500元绩效考核); 2.享受双休、婚假、产假(陪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 3.享受基层工会的相关福利待遇; 4.每年定期组织业务培训; 5.每年免费定期健康体检1次。 七、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主管单位及社会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聘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面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行为。 八、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后,无法联系本人的。 (二)本次面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面试辅导培训。保山市惠工社会服务中心不举办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等。 (三)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绿码”,报名及面试均须持健康码、行程码进场。报考人员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五)报考人员往返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公告最终解释权属保山市惠工社会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875—2880361 监督电话:0875—2122409(保山市总工会) 保山市惠工社会服务中心 2021年8月3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4hc2k6TC-GCuoeD_EwTKpQ?scene=25#wechat_redirec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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