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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21年深圳市龙岗区面向全国选聘公办学校校长公告
内容
    深圳市龙岗区面向全国选聘公办学校校长公告
    龙岗区位于深圳市东北部,地处“深莞惠”城市圈几何中心,是深圳的经济大区和产业强区,现抢抓“双区”建设重大机遇,加快建设创新龙岗、东部中心、产业高地、幸福家园,高水平建成深圳东部中心。为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积极推进龙岗教育优质化、现代化和国际化,依据《深圳市龙岗区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实施“深龙英才计划”的意见》及其配套办法,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聘公办九年一贯制或初中学校校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及职位
    龙岗区公办九年一贯制或初中学校校长5名。
    二、选聘条件
    全国范围内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一)获得以下荣誉之一或者专业技术资格:
    第1类:获得省特级教师荣誉称号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第2类: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教育部授的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中小学班主任;由省级政府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或评定的中小学名校长、中小学名教师(学科带头人、首席教师等);
    第3类:由副省级政府或副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或评定的中小学名校长、中小学名教师(学科带头人、首席教师等);
    第4类:博士后出站或具有全日制博士学历和学位且具有教师资格证的人员;
    其他类:副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骨干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课教师、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工作者;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现场课堂教学竞赛二等奖以上获得者;国家级奥林匹克金牌主教练员。
    (二)地级市以上公办中学或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现任正校长或任副校长三年以上。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第1类年龄要求为45周岁以下,属于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为50周岁以下;第2、3类、其他类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第4类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以上年龄和任职年限计算截至2021年8月31日。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上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以及在其他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任的;
    7.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职位待遇相关政策支持
    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正式聘用后,将按照我市有关规定享受龙岗区同级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除此之外对引进人才将予以相应补助,具体实施原则按《深圳市龙岗区深龙教育英才计划实施办法》(附件)的对应层级标准执行。其中符合本公告选聘条件第1类:1.属于国家级名校现任正校长,且属全国知名校长的一次性给予280万元(税后)补助;2.属于省级名校现任正校长,且属全省知名校长条件的一次性给予220万元(税后)补助;3.属于副省级或地级市名校现任正校长,且属全市知名校长的一次性给予180万元(税后)补助;4.其他符合第1类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税后)补助。符合2、3、4类引进人才按等级分别一次性给予80、40、10万元(税后)补助,其他类的40周岁以下的副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骨干教师参照第4类,除此以外的其他类补助标准待定。
    四、工作年限要求
    按照龙岗区人才有关政策,人才引进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服务年限不少于8年。
    五、选聘程序
    按照网络报名、资料评审、现场评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入职等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请报名人员自2021年8月5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18:00,按要求登录网址(http://www.szkscp.com.cn)填写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时上传的资料可为任何图片格式,不能为PDF格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二)资格评审
    我区将对报名资料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参加现场评审的对象。
    (三)现场评审
    现场评审的时间、方式、具体安排等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察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名岗位的相关情况。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在“龙岗政府在线”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七)聘任入职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任、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任、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任手续。
    六、有关说明
    本公告由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并以深圳市及龙岗区最新的人事、人才政策为准。
    电话:0755-89552488余老师,0755-89551959梁老师。
    查询:“龙岗政府在线”网站。
    龙岗区教育局
    2021年8月3日
    相关附件:
    附件:深圳市龙岗区深龙教育英才计划实施办法.pdf
    文章来源:http://www.lg.gov.cn/xxgk/zwgk/rsxx/ryzp/content/post_90390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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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8 1: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