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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院学科专业建设,结合市场需求以及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2016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教高司函〔2016〕30号)文件通知,我院于近日开展了2016年专业申报工作。经学院专家论证,教学指导委员会研讨,最终确定我院申报工程管理专业将学位授予门类由管理学变更为工学。现对专业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将意见和建议在公示期内反馈到教务处。 电话:010-60411579 13466599061 联系人:覃焕 邮箱:qinhuan@gengdan.edu. 附件:工程管理专业申请学位授予门类调整公示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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