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1年临沧市耿马县选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
内容 |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1年公开选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建立健全科学选人用人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34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聘范围 面向全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具有管理人员身份或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人员。聘用到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工勤人员不在选聘范围。 二、公开选聘的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备选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以及其他资格条件; 3.乡镇新聘用人员需在乡镇服务满5年(特岗教师不含3年服务期)(含试用期),急需紧缺专业引进的人才需在用人单位服务满5年及以上; 4.符合公告岗位的学历要求,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有关政策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3年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受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尚在新聘用试用期的; 6.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7.近3年被市县通报、尚需争先进位的; 8.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聘的具体资格条件要求: 除上述基本条件外,各选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要求详见《耿马自治县2021年公开选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公开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按照发布选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县教育体育局配合完成。 (一)发布选聘公告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开发布选聘公告,向社会公布选聘单位及岗位、选聘范围和人数、报名资格条件和选聘程序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等。 (二)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收取报名费。中学教师不得报考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岗位。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8月20日。 2.报名地点:各选聘岗位的所属学校。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各设岗学校负责,按规定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县公选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相应取消或核减选聘计划,其中1:1开考的岗位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 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耿马自治县2021年公开选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 2.《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须经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盖章)、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三年所任教学科统测成绩排名证明(由单位开具); 4.在艰苦边远学校任教经历证明材料(由单位开具); 5.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选聘全过程,发现资格不符的将立即取消选聘资格。 (四)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卷面总分为100分。内容为:各招聘岗位学科基础知识、教育学及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师德师风等相关知识。 1.笔试时间:2021年8月22日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耿马自治县城关完小。 3.成绩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及综合成绩于笔试当天下午19:00前在县教育体育局粘贴公布及“耿马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 (五)成绩计算 选聘的对象最终成绩由三部分相加组成:综合成绩=学校类别得分+教学成绩得分+笔试成绩得分。 1.近三年所在学校类别得分,按年给分。计算方法:在一类学校不得加分;在二类学校每年得0.7分;在三类学校每年得1分;在四类学校每年得1.3分;在五类和六类学校每年得1.6分。三年累计最高得分不超过4分。 2.近三年教学成绩按所在学校类别排名得分,按年给分。计算方法:第一名得2分,第二名得1.8分,第三名得1.6分,第四名得1.4分,第五名得1.2分,第六名得1分,第七名得0.8分,第八名得0.6分,第九名得0.4分,第十名得0.2分。三年累计最高得分不超过6分。 教学成绩以学年末学业水平检测成绩平均分排名为准。小学语数综合岗位以统测成绩最好科目计算。小学共分五类进行排名,即一类学校、二类学校、三类学校、四类学校、五六类学校。 3.笔试得分,以此次卷面分计算。 (六)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岗位以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人选,如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加考一轮面试,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如有特殊情况,报县公选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考察由选聘单位依照有关规定进行组织考察,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品行操守,注重考察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严把廉洁自律关。调审选聘人员干部人事档案,查“三龄两历一身份”是否存在问题,就廉洁自律情况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就是否违反治安管理有关规定等情况征求公安机关意见,就是否涉黑涉恶征求政法委意见,就是否存在“两违”情况征求自然资源局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考察工作报告和考察材料。 (七)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聘人员,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考察和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从该岗位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一)参加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选聘工作依法依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实施。 (二)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并确保报名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报名信息有误和未按公告或通知要求参加考试、考察影响选聘工作的,由报考人员承担。凡弄虚作假的,严肃处理,取消选聘资格。 (三)公开选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选聘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岗位表8.16.xls 附件2:报名表8.16.xlsx 附件3:学校分类情况.xlsx 耿马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6日 来源:http://www.yngm.gov.cn/gengmaxian/zwgk93/tzgg39/772977/index.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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