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1年防城港市防城区财政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防城港市防城区财政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防城区财政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数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要求及招聘人数 (一)投资评审专业人员3人 (二)综合岗位工作人员2人 二、招聘对象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具备良好的理解能力、学习能力、适应能力。 (二)身体健康,语言表达能力强,善于沟通交流,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三)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13日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在中央及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人员岗位设置及专业要求: 1.投资评审专业人员3名。35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土木工程、工程造价和工程管理专业,熟悉各种造价软件操作。有造价员证、有工程预算评审、预决算编制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验优先,待遇面谈; 2.综合岗位工作人员2名。不限专业,择优录用。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坚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面试、考核、体检、聘用等程序和方法进行。 (一)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应聘者将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职称资格证书及有关荣誉证书等扫描件,发至财政局邮箱电子邮箱:fcczrm@163.com,邮件名称为“姓名+报名材料”。面试当日由本人携带上述材料进行复核。 (二)报名时间:2021年9月13日至2021年9月24日 (三)联系电话:0770-2225208。(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四、面试和考核 经我局对报名对象提供的相关报名材料进行资格预审,筛选符合条件的电话通知面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不再电话通知。面试时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两寸免冠证件照片1张及个人简历1份。应聘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即取消资格。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由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一签,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达到岗位要求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1年,其中投资评审专业人员待遇面谈,综合岗位聘用人员薪资待遇为本科2600元/月、大专2400元/月(含五险),若发现招聘人员有隐瞒重大问题或不适应工作,经考核不称职的,取消聘用资格。本单位可根据考核结果对聘用人员作留用或解聘的决定。 附件:防城港市防城区财政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防城港市防城区财政局 2021年9月13日 附件:防城港市防城区财政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文章来源:http://fcg.gxrc.com/Article/info/fcd3a86d-7e7a-4eeb-8988-c893df4302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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