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1年红河州屏边县人民医院第三次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 |||||||||||||||||||||||||||||||||||||||||||||||||||||||||||||||||||||||||||||||||||||||
内容 |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2021年第三次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为促进医院健康有序发展,增加人才储备,使人员配置更加合理,经研究决定,2021年11月拟对外公开招聘数名合同制护士和数名医学检验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细信息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组织、分工负责,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廉洁奉公 3、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查清的; 3、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受到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未过处分期的(至报名日期止); 4、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办法 1、报名工作由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组织,采用现场、线上2种报名方式,到现场报名的需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并出示健康绿码、行程绿码。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05日至2021年11月09日 现场报名地点: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人事科(屏边县人民路62号门诊楼三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李老师(人事科) 13887307220 魏老师(医务科) 15825248508 张老师(护理部) 15925369512 2、现场报名应聘者须携带以下材料: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若有学位证须提供),其他材料自行酌情添加,所提供材料需交复印件一份。线上报名人员须填写报名表并将报名表(见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后发送到指定邮箱。 报名材料请发送至邮箱:1431935327@qq.com 五、资格审查 1、招聘单位对考生现场报名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通知参加考试; 2、应聘者如提供的信息不详尽,不真实,将被取消报名、考试、聘用资格。 3、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或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考试、聘用及待遇 1、考试内容包括:笔试(占40%),技能考试和面试(占60%)。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聘用办法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择优聘用。 3、体检 拟聘用人员由医院通知体检,体检费用个人自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聘用及相关待遇 体检合格者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者,与医院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会保险,合同期满3年后缴纳住房公积金;试用期结束考核不合格者,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延期试用。试用期间及签订合同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根据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他人代办报名、考试等现象,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报考人员谨防上当受骗。 2、报名者对提供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取消其聘用资格。 3、招聘工作的有关进行及结果,将通过公示、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发布、通知,请随时予以关注,并确保通讯畅通。如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有关程序,视同弃权,我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5、本次招聘由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1 附件2 2021年11月5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IrrmOBC7TjmsU7I7-rTUD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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