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1年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
内容 |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 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云南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云南省药品评价中心、云南省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云南省药品和医疗器械审评中心招聘人员笔试工作已结束,按照招聘工作程序,现将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3份) (一)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生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院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四)留学回国人员提交国外学位证书、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职称证书、有关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的需党组织关系所在的党组织出具党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七)考生结合招聘岗位条件自行准备的相关辅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八)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附件2,提交1份) 三、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12月4日9:00—17:00 地点: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实验楼1楼(昆明市科发路616号)。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 (一)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和云南人才网查询相关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若因考生不及时上网查询公告或通讯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二)资格复审过程中,应聘人员所提交的证明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不能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如提供虚假材料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直接取消面试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2021年12月4日17:00前)向所报考单位提交本人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 (四)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不再递补。 (五)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云南省和昆明市新冠病毒疫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的考生,应应全程佩戴口罩,出示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持资格复审前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阴性)。所有环节均需持绿码(卡)进场。境外入昆:14天集中隔离观察+7天居家检测,期间开展4+2次核酸检测;国内入昆:红码集中隔离14天,4次核酸检测。黄码7天居家监测,3次核酸检测。14天内本土疫情城市入昆人员开展1次核酸检测。 请及时关注最新新冠疫情防控情况,具体疫情防控要求以云南省和昆明市最新疫情防控措施为准。 五、未尽事宜由云南省药品监督局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六、资格复审咨询电话 1.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 0871-63130190,0871-63168130 2.云南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0871-64127792 3.云南省药品评价中心: 0871-68311767 4.云南省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0871-63110814,0871-63111210 5.云南省药品和医疗器械审评中心: 0871-68308059 附件:1: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名单-(定稿).xls 2: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docx 3: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doc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8日 来源:http://mpa.yn.gov.cn/newsite/ZwgkNewsView.aspx?ID=68e2b419-9e8f-46a3-b669-d8a490ae08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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