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2年昭通市盐津县纪委监委引进人才公告 |
内容 | 盐津县纪委监委2022年度引进人才公告 为保障盐津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按照相关规定,结合我委岗位需求情况,打开进贤之路,引进相关领域专业人才投入盐津全县纪检监察事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安排 面向盐津县县内、外引进公务员20名、事业人员5名。 二、资格条件 (一)引进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本科生,有纪检监察工作或政法工作经验的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历年年度考核结果(试用期除外)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高强度纪检监察工作需要; 6.按有关政策规定达到本地或所在地区、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 7.专业不限,具有纪检监察、政法、审计、财会、项目工程管理等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拟推荐人选: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包括直系亲属、配偶及子女等重要关系人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因违纪违法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其他情形的。 三、人选推荐程序 (一)推荐报名。符合条件人员个人可结合专业条件要求和个人意愿,在征得单位同意的情况下自荐报名,有关单位可进行组织推荐。 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个人身份证明材料。公务员提供《公务员登记表》、事业人员提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 3.证明个人学历学位、工作能力、特长和专业的资格证书、有关奖励证书等材料。 4.历年年度考核表(履职考核表)。 5.干部信息采集表。(附件1)包括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 以上材料复印后写上“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签署经办人姓名、日期后现场报送,也可扫描为PDF文件发送到指定邮箱,需确保文字、图片清晰。 (二)考察调研。盐津县纪委监委对申报人选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组成考察组,对人选进行评估后实地考察。 (三)提出拟调配方案。经考察考核人岗相适的,由盐津县纪委监委组织部提出拟调配方案,报县纪委常委会同意后,按规定程序进行后续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人才引进的公务员,其职级按照职务与职级并行有关政策执行,并结合本单位职级职数实际确定。 (二)人员信息资格审核贯穿考察全过程,如发现考察人选有违纪违法、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一经核实立即终止考察资格。 (三)推荐报名时间自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7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方式:盐津县纪委监委组织部 0870-3035075、13638857477;邮箱:727922668@qq.com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盐津县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干部信息采集表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4iWxMaZGmuqTDeYLHVZGz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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