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属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及格审查公告 |
内容 |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关于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总成绩、岗位排名及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就我局直属事业单位四川省税务干部学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党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总成绩、岗位排名和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 详见附件1。 二、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2。 三、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审查时间:2023年5月11日上午9:00至12:00。 审查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滨江东路办公区接待室(成都市锦江区滨江东路266号)。 四、面试资格审查必备材料 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下同)、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以其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作为判断依据,专业名称以其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招聘岗位专业条件涉及专业方向或专业认定有异议的,由我单位负责审查认定。 ④委培、定向毕业生出具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意见;有服务期限制的在职人员出具用人单位及有管理权限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面试资格审查中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由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由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发面试证。 五、面试时间及地点 详见面试证。 六、注意事项 考生对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和资料必须与《招聘公告》规定条件相符,并保证其提供材料和资料的真实性,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一旦查出所提供材料和资料缺乏真实性或出现其他任何差错,均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28-86655001(四川省税务局人事处)、028-82279903(四川省税务干部学校) 特此公告。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 2.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2023年5月4日 来源:http://202.61.89.231/content-109-479EA888C52FB2E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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