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3年玉溪市红塔区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 |||||||||||||||||||||||||||||||||||||||||||||||||||||||||||||||||||||||||||||||||||||||||||||||||||||||||||||||||||||
内容 | 玉溪市红塔区大营街街道、春和街道、李棋街道、研和街道、洛河乡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加强大营街街道、春和街道、李棋街道、研和街道、洛河乡社区工作者队伍力量,优化社区工作者人员结构,加快建设职业化、专业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红塔区社区工作者管理与考核办法(暂行)》等四个配套办法的通知(玉红办通〔2022〕34号)文件精神,玉溪市红塔区大营街街道、春和街道、李棋街道、研和街道、洛河乡统一委托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品行; 3.年龄在1983年5月以后出生; 4.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技能等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具有一定的文字编辑及写作能力,熟悉电脑操作,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9.符合国家和省、市、区相关规定的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违反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公开发表反党反政府反社会言论,拒不执行中央和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搞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两面人”;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犯罪前科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3.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的; 4.组织、实施或参与邪教和非法宗教,热衷于宗教迷信活动,影响党在基层执政的; 5.利用宗族、宗派势力干扰农村正常工作的; 6.涉黄涉毒涉赌受到处理的; 7.政治素质不高、组织观念不强,长期无理上访、越级上访或组织、煽动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8.担任社区干部期间,“三资”管理混乱,长期不公开村(居)务,侵占或造成集体资产流失的; 9违反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规定,破坏生态环境,违规排放造成不良影响,经主管部门认定应整改而未整改的; 下列人员不宜报名: 1.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2.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解除或被列入行贿人员名单的; 3.曾存在拉票贿选、胁迫蒙蔽群众或操纵干扰破坏选举行为的; 4.不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参与封建迷信活动,违反社会公德、个人道德品质低劣、违反村规民约、违反殡葬改革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 5.存在非法占地、私搭乱建、毁林开荒等行为,经主管部门认定应整改而未整改到位的; 6.在国家公益事业大项目建设、征地拆迁等工作中不支持、不配合,提出无理诉求或鼓动群众无正当原因阻碍工作推进造成不良影响的; 7.长期外出或丧失行为能力,不具备履职条件的; 8.担任社区干部期间庸碌无为,不履职或能力素质低下,群众意见较大,民主测评不合格的; 9.区级任职资格联审小组认定的其他不宜担任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及资格审查、组织考试、政审和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平台、云南考试服务平台网上报名系统(/uploads/202504/02/404171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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