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3年中共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招聘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公告 |
内容 | 中共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 关于公布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排名及体检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见附件。 二、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招聘名额,按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报考者依次按面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递补人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有关事项 (一)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2023年5月22日(星期一)上午8:30到中共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成都市青羊区玉沙路163号)集合,统一前往医院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三)体检须带身份证原件。 (四)体检费用自理(由医院收取)。 (五)体检前一日忌吃油腻食物、烟酒,体检当日体检前禁食、禁饮,空腹体检。 (六)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联系电话:028-86923514(张老师) 附件:中共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中共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 2023年5月19日 来源:http://202.61.89.231/content-108-20545BB960CF49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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