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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23年河口县人民医院“红河奔腾”医疗卫生人才专项招引现场资格确认、面试、体检公告
内容
    河口县人民医院2023年“红河奔腾”医疗卫生人才专项招引
    现场资格确认、面试、体检等工作安排公告
    为做好河口县人民医院2023年“红河奔腾”医疗卫生人才专项招引面试工作,根据《云南省红河州2023年“红河奔腾”医疗卫生人才专项招引公告》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现将河口县人民医院2023年“红河奔腾”医疗卫生人才专项招引现场资格确认、面试、体检等相关事宜安排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确认和领取面试通知书
    (一)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员:
    具体名单详见附件《河口县人民医院2023年“红河奔腾”医疗卫生人才专项招引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员名单》。
    (二)现场资格确认和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2023年07月04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现场资格确认和领取面试通知书地点:河口县人民医院3号楼408室。
    (四)现场资格确认和领取面试通知书需提交的材料:
    请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的考生携带《红河州“红河奔腾”医疗卫生人才专项招引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23届毕业生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担任学生干部情况、奖惩情况、文稿发表情况、经历业绩等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留学回国人员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对现场资格确认通过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未通过资格确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不按规定时间要求参加现场资格确认和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
    (一)面试人员
    通过现场资格确认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考生。
    (二)面试方式、内容、时间和地点
    1.招聘单位(代码075):河口县人民医院
    (1)面试抽签时间和地点:2023年07月05日8:30,河口县人民医院3号楼321。
    (2)面试时间和地点:2023年07月05日9:00,河口县人民医院3号楼324。
    (3)面试方式:根据岗位特点及专业知识要求,面试采取理论知识考核与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包括与应聘岗位有关的知识、经验、能力、心理、人格和价值观等基本情况。
    (4)面试(考核)时需提供的材料: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计分办法及公布方式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按考官的评分求出平均分即为该考生面试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若出现成绩并列,以小数点后面第三位小数确定排名先后,若成绩仍并列,则采取加试确定排名。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程序。面试工作结束后,面试成绩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
    (四)考生纪律
    1.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到考点报到并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要求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2.考生在等待面试期间,须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挥,并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到指定地点候考,不准高声喧哗,不允许在考场附近进行面试旁听。面试完毕后,不得将面试试题内容泄漏给其他考生;
    3.严禁考场区域使用电话、传呼、手机、电话手表等通信工具,一经发现,当场取消面试资格,不记录面试成绩;
    4.在面试过程中不得提及个人信息及家庭成员信息;
    5.不得携带与面试有关的资料进入考场,不能在考生题本上做任何记录,面试结束后,不得带走草稿纸;
    6.考生面试结束后不得返回候考室,应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到候分室等候;考生须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擅自行动;
    7.对违反面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处理。
    (五)其他
    1.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与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当回避:
    (1)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
    (2)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
    (3)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2.为维护面试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由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县监察委工作人员对面试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考生若发现考官或工作人员有违反工作规定和程序的,可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
    河口县纪委监察委投诉电话:0873-3451235,河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873-3124264。
    三、体检安排
    (一)体检对象
    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上,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结合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二)体检时间:2023年07月06日上午08:00,未按时间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地点:河口县人民医院(河口县槟榔路2号)
    (四)考生需带材料:身份证原件、5张近期免冠五分照片、黑色中性笔。
    (五)体检标准及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向体检医院支付,具体金额以医院收费标准为准。
    (六)体检注意事项:由医疗卫生部门提供,详见《体检须知》。
    未按规定时间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递补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自动放弃体检、考察的,可从同岗位考生中,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上,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档案转递
    考生将档案在2023年07月31日前转到河口县人民医院408,需要开具调档函的,及时到河口县人民医院408办理,联系电话:0873-3567059。
    六、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七、本公告由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人事科,0873—3567059。
    通讯地址:河口县人民医院408室。
    附件:
    《2023年“红河奔腾”医疗卫生人才专项招引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员名单》
    河口县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2023年06月30日
    体检须知
    一、体检时要将个人疾病史如实、主动告知体检医师。
    二、体检时应在医师指导下检查所有体检项目,不能漏项,以免影响录取。
    三、体检前3~5天饮食宜清淡,不吃油腻食物(动物内脏、肥肉等)和淀粉类产气食物,不饮酒,禁食火锅等;检查前一天不要过度疲劳,注意休息,晚上九点后禁食。体检前不要剧烈运动。
    四、体检当天清晨憋足小便,空腹到体检中心检查。若无小便,请抽完血后再饮水。
    五、做X线检查时,宜穿棉质内衣,勿穿带有金属纽扣的衣服、文胸;请摘去项链、手机、钢笔、钥匙等金属物品。怀孕及有可能怀孕的女性,请预先告知医护人员,禁止做X光检查。
    六、经期及怀孕者提前与前台工作人员说明。
    七、需要复检者另行通知,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考生需认真听取工作人员交代的注意事项,体检过程中遵从工作人员安排。
    九、禁止替检,不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交相关部门处理。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XzGLtB7lDKONmx4NIJTWj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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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9 4:3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