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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23年保山市昌宁县幼儿园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内容
    昌宁县幼儿园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参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要求,结合昌宁县幼儿园实际,经园务会议研究决定,报县教育体育局同意,拟公开招聘编外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岗位
    (一)编外教师4人;
    (二)保育员1名;
    (三)食堂从业人员2人;
    (四)保洁员1人。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编外教师
    年龄35周岁及以下,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教师资格证。学前教育专业、有幼儿园工作经历优先。
    (二)保育员
    年龄30周岁及以下,专科及以上学历。有幼儿园工作经历优先。
    (三)食堂从业人员
    年龄在35至45周岁的初中及以上学历,有餐饮工作经历的优先。
    (四)保洁员
    年龄在35至45周岁的初中及以上学历,有保洁工作经历的优先。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幼儿教育事业;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要求;
    5.吃苦耐劳,具有过硬的综合素质,专业基础扎实,有较强的口语表达能力;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3年7月4日在昌宁县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7月10日上午8:00至11:30现场报名,超过报名时间的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
    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复印件。
    3.报名所需材料
    《昌宁县幼儿园2023年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应聘人员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因学期还未结束毕业证、学位证可在取得后补交)、教师资格证、保育员证、保健员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普通话水平等级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2023年7月10日14:30由昌宁县幼儿园招聘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复审,查验拟面试人员的应聘材料原件。
    (四)确定面试人员
    根据应聘者提供材料,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查阅个人资料,进行评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拟进入面试人员由昌宁县幼儿园7月10日18:00前审查并电话通知。
    (五)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方式
    1.面试时间
    2023年7月12日早上8:30开始。
    2.面试地点
    昌宁县幼儿园。
    3.面试方式
    (1)编外教师岗位:采用现场试教(大班语言,12分钟)及现场提问(3分钟),技能考核(弹唱、舞蹈、绘画),除绘画现场抽题外,其他考核内容自行准备。实行量化打分,满分为100分。
    (2)保育员、食堂从业人员和保洁员岗位提供从事相关岗位工作经历。
    (六)确定拟聘人员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若出现放弃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
    由招聘单位负责,具体时间待定。主要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有无犯罪记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体检
    拟聘人员自行到昌宁县妇幼保健院进行体检并办理健康证,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若出现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并到昌宁县妇幼保健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身体健康准予聘用。
    (九)聘用
    面试、拟聘用人员在昌宁县幼儿园公众号公示,其中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昌宁县幼儿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
    六、工资保障与福利待遇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聘用人员工资标准如下:
    编外教师、保育员、食堂从业人员、保洁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发放基本工资1600元/月;试用期满,经昌宁县幼儿园考核领导小组考核合格及以上者,工资严格按昌宁县幼儿园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执行。
    七、相关要求
    (一)应聘者必须对其所提供应聘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
    (二)在招聘过程中,工作人员如有徇私舞弊的行为,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应试,逾期不再受理。
    (四)报名成功后必须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接听,因电话不通联系不上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五)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好职责,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招聘过程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主管部门和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教育体育局纪检组的监督下进行。
    请所有应聘人员务必关注“昌宁县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并注意查看信息。
    报名咨询联系人及电话:明老师,13577513843。
    附件:
    1.昌宁县幼儿园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编外人员计划明细表
    2.昌宁县幼儿园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编外人员报名表
    昌宁县幼儿园
    20223年6月30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iNHRc-ZXLfxeL1i81Bhb9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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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7 12:5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