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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23年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内容
    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医院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4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品学兼优、德才兼备、学用一致的原则。
    二、招聘人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2.具有全面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岗位能力,符合国家对执业准入资格的要求。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户籍不限。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违反医德医风、行业作风、《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等受到处理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因学术造假被处罚的人员。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如隐瞒参与应聘,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资格。
    (三)具体岗位及相关要求
    
    三、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及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28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现场报名地点: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教育科(普洱市思茅区振兴大道110号行政办公区11幢303室);网络报名邮箱:Peseyrsk@163.com。
    3.报名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含初始学历)、学位证书;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期内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4)携带一张本人近期免冠小1寸彩照,并提交报名表。
    (5)本人手写《诚信承诺书》。
    现场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将所有报名材料均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网络报名均要求将所需报名材料原件进行扫描压缩后,统一命名“姓名+报考岗位”发至邮箱,材料不齐的视为不合格,取消报名资格。
    (二)报名的同时直接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人员须对所提交材料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资格。
    (三)考试方式所有专业均需进行相关专业知识的笔试和面试,按得分排名录用。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为100分。
    1.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职业道德、职业规范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掌握和运用能力。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各类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2.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比例进行,如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经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审查合格人数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日内公布,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注意事项:考试开始后迟到30分钟,考生一律不得进入考场,作自动弃权处理。
    以上测试结束1个工作日内在医院公示栏公示成绩,同时提供电话查询。排名在前者,电话通知(各项测试结束1个工作日后未接到电话通知者为未进入下一轮测试者)。
    考核各项测试结束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的岗位人数确定考核人选,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医院为普洱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思茅区振兴大道104号);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医院为市人民医院或市中医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电话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拟录用人员体检不合格者将不再录用,最终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医院用工程序。
    (五)公示
    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试用期手续。
    (六)人员管理及待
    (一)试用期期限体检合格人员进入录用程序,被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
    (二)试用期待遇按医院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招聘过程中,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和公示环节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空缺的,由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五、招聘工作全程由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纪委监督。
    六、单位详细信息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
    单位地址:普洱市思茅区龙生路56号
    招聘公告查阅网址:http://www.pesdermyy.com/index.html
    联系人:杨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879-2305242、17787938119、15987988226
    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报名表.doc
    诚信承诺书.docx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_18PAsgvnDn0SCKFLdxQ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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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8 6:1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