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3年怒江州统计局选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面试及体检公告 | ||||||||||||||||||||||||||||||
内容 | 怒江州统计局2023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面试及体检公告 根据《2023年怒江州州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和《关于公布2023年怒江州州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和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公告》要求,现将怒江州统计局事业单位公开选聘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信息表》(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9月11日(星期一),上午09:30—12:00。 地点:怒江州统计局501室(泸水市大练地街道同心北路2号,怒江州发改委办公楼五楼)。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需要提供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笔试准考证(可登录云南人事考试网考生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推荐表》原件。 (5)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参加工作文件、任职文件、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2.注意事项 (1)考生提前准备好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按时到达资格复审地点。 (2)对审核结果进行签字确认。 (3)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放弃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招募资格等,必须每个环节前2个工作日向怒江州统计局办公室书面提交放弃申请,按要求书面提交放弃申请的,视为诚信放弃;未按要求书面提交放弃申请自行放弃的,视为失信放弃,失信情况将记入考试诚信档案。书面放弃申请提交方式: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87126160@qq.com。 (4)未按时间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考生自负。 (5)凡在资格复审中提供虚假信息及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面试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承担。 二、递补 资格复审时出现放弃或不合格人员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顺序递补1次。递补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不再递补,据实面试。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分别为9月11日(星期一)14:30—17:00前,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确保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递补资格复审,并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拨打电话不通或者不接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 三、面试 (一)面试时间:2023年9月14日(星期四)09:3O-12:00。 (二)面试地点:怒江州泸水市(具体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特别提示:未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候考室报到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时考生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原件。 四、综合成绩计算及公布 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加权计算,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具体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结束后,怒江州统计局通过门户网站公布综合成绩。 五、体检 (一)确定体检名单:怒江州统计局按照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按比例末位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 (二)时间及要求:2023年9月15日,参照常规调配体检要求开展。 (三)体检地点:怒江州人民医院体检中心(怒江大桥江西桥头下)。 (四)体检阶段递补:若体检时出现个人放弃或体检不合格情形,按该岗位综合成绩及进入该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进行1次递补。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选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 (二)考生务必保持报名信息表上填写的联系电话畅通。 (三)未尽事宜,以怒江州统计局电话通知为准。 联系电话:0886-3032280 附件: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信息表。 怒江州统计局 2023年9月8日
来源:https://www.nujiang.gov.cn/xxgk/015279200/info/2023-22613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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