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3年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公开招聘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计划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7名,主要从事行政审批改革服务、政务热线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等协助工作。 三、招聘对象及范围 (一)年龄在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15日; (二)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熟悉电脑操作,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三)连续失业1年以上,且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应届高校毕业生6个月以上未就业人员; (四)已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满三年的,名下有存续的市场主体(含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作社等)信息或在市场主体中有从业信息(含合伙人、监事、理事、企业联络员、财务负责人等)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五)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六)限保山市户籍。 四、招聘条件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能严格遵守单位的有关工作制度和管理规定,自觉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服从工作安排,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或精神病史; (四)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具有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和交流沟通能力;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录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 6.组织或参与宗教活动、搞封建迷信,参与黄赌毒,煽动、组织或参与过非法上访的; 7.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 8.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学生; 9.其他按法律法规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本次招聘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18-1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室(隆阳区兰城路传媒大厦2号楼B座4楼405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名者需提供本人户口本、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 4.报名要求:报名时交彩色免冠1寸近照3张,报名时须由本人持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不允许代办报名。 (二)资格审查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等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准予进行考试。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50%,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择优录用。参加招聘考试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考试地点,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内容为文字写作水平测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笔试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2.面试:面试采用面对面交流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组织计划、人际关系处理等基本素养。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总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2的按实际情况确定进行面试人数。 (四)确定拟招聘人员 按综合成绩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并列时,看笔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拟招聘人员。 招聘工作组按照综合成绩提出拟招聘人员初步人选,报请局党组同意后,正式确定拟招聘人员。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通过电话方式通知拟聘用人员,没有接到电话通知的,视为不聘用。 (五)体检和公示 被确定为拟招聘的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自行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并将体检报告交至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室。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形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的报市就业局核实审定,并进行公示。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进行安置人员信息录入、就业登记和劳动用工备案。同意备案后,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公益性岗位按政策规定聘期不超过3年。 六、待遇 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1750元/月。合同期工资43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单位购买社会保险(养老、工伤、医疗、失业保险、大病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单位不安排食宿。 七、纪律和要求 (一)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是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组织人事工作的重要内容,招聘工作组要坚持实事求是、公道正派的原则,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以对组织、对事业和应聘人员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相关招聘政策规定进行,细化职责,规范程序,切实把好招聘人员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能力关。 (二)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招聘资格。 (三)坚持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四)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未尽事宜由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五)邀请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招聘工作。 联系人:段老师、汪老师 联系电话:0875-2200009、0875-2200019 请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相关附件 ![]() 附件: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J_D0_COGjCC5QKJs6ETic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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