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3年云南红河技师学院招聘面试、体检等公告 |
内容 |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云南红河技师学院) 2023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面试、体检等相关事宜的公告 为做好云南红河技师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工作,根据《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云南红河技师学院)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公告》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现将云南红河技师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面试、体检等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报名参加云南红河技师学院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符合报考条件并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详见附件1:云南红河技师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二)参加面试确认 考生须对能否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进行确认。确认时间为2023年12月10日上午8:00至2023年12月12日下午17:30。请考生认真填写《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及面试确认书》(附件2),并将本人签名扫描版的确认书发电子邮箱:jsxyzzrs303@163.com,邮件标题固定格式均为:“岗位代码+姓名”。 (三)现场资格复审和领取面试通知书 1.现场资格复审和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2023年12月13日08:00—17:30。 2.现场资格复审和领取面试通知书地点:云南红河技师学院组织人事处(云南省开远市河滨路959号)。 3.现场资格复审和领取面试通知书需提交的材料: (1)《云南红河技师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 (3)国(境)外毕业生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载明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 (4)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参加各级各类技能竞赛获奖的,还需提供获奖证书及获奖文件、官方证明材料); (5)提交一张近期小一寸浅色底板免冠照片。 在现场资格复审时,同时提交所需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对现场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未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不按规定时间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和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 (一)面试人员 通过现场资格复审并领取资格复审合格通知单的考生。未按规定时间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方式和内容 1.理论课教师岗位(岗位代码:1、2、3):根据教师岗位特点及相关专业知识要求,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包括与应聘岗位有关的知识、经验、能力、心理、人格和价值观等基本情况。 说课题目于2023年12月14日在云南红河技师学院官网公布,请考生根据公布的题目作准备,每位考生说课考试时间:20分钟。 2.实习指导教师岗位(岗位代码:4、5、6):采取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以及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包括与应聘岗位有关的知识、经验、能力、心理、人格和价值观等基本情况和操作技能水平。 实作样题于2023年12月14日在云南红河技师学院官网公布,请考生根据公布的样题作准备,每位考生实作考试时间:按各工种实际确定。考生可于12月15日下午14:30至16:30到云南红河技师学院实作场地现场观看了解实作设备。 咨询电话:0873—7245032、0873—7245033。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1.抽签时间:2023年12月16日上午08:00,抽签地点:各岗位面试候考室; 2.面试时间:2023年12月16日上午08:30,面试地点:各岗位面试考场。 (四)面试计分办法及公布方式 1.面试计分办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考官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求出平均分即为该考生面试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如以上出现成绩并列时,需进行加试,以加试后的成绩确定排名先后。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面试成绩公布方式。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考生面试成绩,并在“云南红河技师学院官网”进行公布。 (五)考试纪律 1.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到候考室抽签并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要求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2.考生在等待面试期间,须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挥,并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到指定地点候考,不准高声喧哗,不允许在考场附近进行面试旁听。面试完毕后,不得将面试试题内容泄漏给其他考生; 3.在面试过程中不得提及个人信息及家庭成员信息; 4.不得携带与面试有关的资料进入考场,不能在考生题本上做任何记录,面试结束后,不得带走草稿纸; 5.考生面试结束后不得返回候考室,应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到候分室等候。考生须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擅自行动; 6.严禁考场内使用电话、传呼、手机等通信工具,一经发现,当场取消面试资格,不记录面试成绩; 7.对违反面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处理; 8.考官、监督人员及本组所有工作人员在考试开始前应关闭通讯工具并交由监督员统一保管,考试期间不得接打电话。 (六)其他 1.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与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当回避: (1)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 (2)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 (3)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2.为维护面试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将邀请监督人员对面试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考生若发现考官或工作人员有违反工作规定和程序的,可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 学院纪检监察处投诉电话:0873-7245029。 3.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的畅通,若因考生本人未关注公告或通信不畅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体检安排 (一)体检对象 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上及以上,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结合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二)体检时间 2023年12月20日上午08:00,未按时间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地点 开远市人民医院。 (四)考生需带材料 身份证原件、一张近期小一寸浅色底板免冠照片和黑色钢笔。 (五)体检标准及费用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向体检医院支付,具体金额以医院收费标准为准。 (六)体检注意事项(体检注意事项由医院提供,如有疑问请和医院详询) 1.体检时要将个人疾病史如实、主动告知体检医师。 2.体检时应在医师指导下检查所有体检项目,不能漏项,以免影响聘用。 3.体检前3~5天饮食宜清淡,不吃油腻食物(动物内脏、肥肉等)和淀粉类产气食物,不饮酒,禁食火锅等;检查前一天不要过度疲劳,注意休息,晚上九点后禁食。体检前不要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清晨憋足小便,空腹到指定医院检查。若无小便,请抽完血后再饮水。 5.做X线检查时,宜穿棉质内衣,勿穿带有金属纽扣的衣服、文胸;请摘去项链、手机、钢笔、钥匙等金属物品。怀孕及有可能怀孕的女性,一般不做X线检查。 6.经期及怀孕者提前与工作人员说明。 7.需要复检者另行通知,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8.考生需认真听取工作人员交代的注意事项,体检过程中遵从工作人员安排。 9.禁止替检,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交相关部门处理。 四、档案转递 体检合格的考生须将档案于2023年12月30日前转到云南红河技师学院,需要开具调档函的,请到云南红河技师学院组织人事处办理,联系电话:18008731013。 五、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六、本公告由云南红河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云南红河技师学院:0873-7245033 附件: 附件1:云南红河技师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附件2: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及面试确认书.doc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4日 来源:https://www.hhzrc.cn/Article/Index/Index/show/id/135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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