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3年红河州蒙自市第二人民医院第四批编制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 ||||||||||||||||||||||||||||||||||||||||||||||||||||||||||||||||||||||||||||||||||||||||||||||||||||||||||||||||||||||||||||||||||||||||||||||||||||||||||||||||||||||||||||||||||||||||||||||||||||||||||||||||||||||||||||||||||||||||||||||||||||||||||||||||||||||||||||||||||||||||||||||||||||||||||||||||||||||||||||||||||||||||||||
内容 | 蒙自市第二人民医院2023年第四批编制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蒙自市第二人民医院位于蒙自市人民东路25号,设计为一所集医疗、教学、预防保健、康复和急救于一体的二级综合医院。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各界招聘编外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坚持以服务社会为宗旨,本着“因需设岗、精简高效、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工作思路,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影响期或处分期限未满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因违纪被所在单位取消录用(招聘)资格、开除、辞退、解除聘用合同未满3年的人员; 5.在以往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吸毒人员; 8.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岗位 详见《蒙自市第二人民医院2023年第四批编制外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试用、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组织报名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请关注“红河人才网(www.hhzrc.cn)”、“蒙自市第二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招聘信息,按招聘的要求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0—21日08:00—11:00,14:30—17:00。 报名地点:蒙自市第二人民医院8楼人事科 咨询电话:0873-3155120 2.报名所需材料 (1)《蒙自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简历表》(公告后附下载链接);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全日制或非全日制毕业证、学位证和学历认证报告; (4)专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单原件(应届毕业生须持有学校的就业推荐证明); (5)在蒙自市内公立医疗机构工作的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6)工作经历证明。 3.报名及报名资格审核(2023年12月20—21日) 现场报名后由医院人事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对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笔试、面试。现场报名后确认笔试资格,参加笔试、面试。 ①笔试:考试结束后,原则上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总分100分。 笔试时间:2023年12月26日10:00 ②面试:采取考生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小顺序,面试总分100分。 面试时间:2023年12月28日10:00 笔试、面试地点:医院8楼小会议室 (三)公示成绩。总成绩分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所占总成绩比例:笔试成绩占45%,面试成绩占55%。 五、公示 (一)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 (二)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自然日。 (三)办理备案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审批录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但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六、体检和政审 (一)体检 体检时间:待医院人事科进行电话通知 体检地点:蒙自市第二人民医院 对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政审 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政审材料。核实政审对象有无违法犯罪等方面的情况。考生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政审的,可从同岗位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报到事项 报到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由医院人事科通知 报到地点:蒙自市第二人民医院8楼人事科 报到提供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政审证明、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体检报告。 八、试用考核期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进入试用考核期。具体试用考核时间由医院人事科通知。 (一)卫技人员: 1.医(执业医师)及以上职称人员试用期1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3个月。 2.药、技人员,初级职称试用期2个月,中级及以上职称试用期1个月。 3.护理人员,初级职称试用期3个月,中级职称2个月,高级职称1个月。 (二)管理人员、工勤人员:试用期3个月 九、聘用事项 试用期考核合格后,通过医院研究确定为聘用人员,并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薪酬待遇 (一)试用期 试用期工资1840元。 (二)正式聘用 1.工资:按定岗基本工资+学历工资+院龄工资+绩效工资。定岗基本工资:按医院相关工资待遇方案执行。 (1)临床医生:未取得资格证人员基本工资2000元,取得执业医师及以上职称后参照在编人员同等条件工资套改; (2)药师、技师:取得初级(师)及以上资格证书人员基本工资3000元。 (3)护理人员:基本工资2000元。 (4)行政后勤工作人员:基本工资2000元。 2.工会福利:加入医院工会后,享受院工会的各项福利; 3.工作餐补:享受医院相关工作餐补; 4.进修培训:提供专业的培训、学习、外出进修的机会; 5.健康体检:享受每年一次的职工健康体检。 十一、纪律 医院纪委对公开招聘的过程实行全程监督,严把人员“准入关”。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录用、聘用资格;对违反本公告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劳动合同,并予以清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1.附件1:蒙自市第二人民医院2023年第四批编制外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2.附件2:蒙自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简历表.docx 蒙自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3年12月8日
来源:https://www.hhzrc.cn/Article/Index/Index/show/id/135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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