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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24年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内容
    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拟向全市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人数:2名。
    招聘岗位:公共服务管理人员(公益性岗位)。
    岗位职责:协助单位完成日常工作,服从单位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无违纪违法记录。
    (二)具有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备相关岗位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四)报名对象须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且办理了《就业创业证》并在普洱市辖区内进行了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并符合以下城镇公益性岗位条件之一:
    1.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需持有《就业创业证》,经就业经办机构核查,失业登记时间已连续达到一年以上;
    2.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城镇登记大龄失业人员,需持有《就业创业证》;
    3.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需持有《就业创业证》、《残疾人证》;
    4.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需持有《就业创业证》、《低保证》;
    5.零就业家庭人员,即家庭成员具有劳动能力且无一人就业,家庭成员需同时持有《就业创业证》和乡(镇)、社(区)机构的相关证明;
    6.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脱贫劳动力。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在境内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
    5.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三、薪资待遇及保障
    (一)依法与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具体缴纳标准按照政策标准执行)。
    (二)聘用人员工资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执行,薪资待遇每月3500元(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代扣代缴),工资由单位按月足额发放。
    (三)所聘用人员病、事假、公休假等请(销)假手续参照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职在编干部职工有关规定执行。
    (四)享受与用人单位其他人员同等的工会福利以及出差补贴等。
    (五)用人单位不安排食宿。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3日—2024年3月29日,每天8:00—11:30;14:30—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普洱宝力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普洱市思茅区人民西路82号农业银行大院内三栋一单元二楼)。
    3.报名方式及材料:主要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需提供纸质的《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提供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学历证、户口本、《残疾人证》、《低保证》等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
    4.联系方式:0879-2126888转808刀老师。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普洱宝力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对照招聘条件对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2.资格复核: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送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
    (三)面试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方式,重点了解报考人员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个人及家庭情况、报名动机和工作经历。按照面试成绩排名和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执行,体检医院为普洱市思茅区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支付,并将体检报告交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确定人选
    根据面试、体检和岗位要求,由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集体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所聘人员具体岗位和工作由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工作实际安排和调整。
    (二)招聘过程中,报名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报名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若出现未如实填报报名信息、伪造报名信息、填写信息有误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招聘期间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纪委将全程参与,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举报,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对招聘中违法违规情况进行举报的,需提供相关举报材料和个人真实身份信息。
    监督电话:0879-2869002。
    本公告由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docx
    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12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mpd01LwXr3ZA7E3tIvvWj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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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4 22: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