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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井镇人民政府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妥善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根据黑井镇人民政府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招聘。 二、招聘范围、对象、应聘条件及资格审查 (一)户口、年龄及性别要求 限黑井镇户籍,45岁以下,男女不限。 (二)招聘对象 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应聘: 1.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不限户口); 3.有劳动能力的城镇残疾人; 4.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人员; 5.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高校毕业生(不限户口); (三)应聘条件 1.学历要求:高中以上学历;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无不良记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资格审查 符合上述范围、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必须经过资格审核和认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后,方可参加报名。 资格审查内容包括:户口性质,是否处于失业状态且失业时间是否达到规定时间;失业期间是否有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是否有重复享受公益性岗位安置情况;是否创业、是否为企业股东、监事、经理等企业高管身份。 三、招聘岗位、人数、工作地点 (一)招聘岗位:黑井镇人民政府养老保险协办员。 (二)招聘人数:1人。 (三)工作地点:黑井镇人民政府。 四、待遇情况 (一)岗位工资:月薪1840元、购买五险。 (二)合同期限:服务期内合同1年1聘。 五、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A4规格。 六、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15日(周末、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黑井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七、公示、聘用 经过面试确定公示拟聘用人选,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到人社部门进行就业登记和劳动用工备案。 八、招聘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女士,联系电话:18287885773。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黑井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黑井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XoGz-nXTfJ0ZiMhrDLCTK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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