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广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及学费标准 | ||||||||||||||||||||||||||||
内容 | 广州大学依托国家中心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优势,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力度,通过提高在校研究生待遇水平,吸引优质生源,鼓励学生专心学业。 (一)奖助学金
1.研究生助学金享受群体是所有脱产(档案关系转入学校)学习的研究生,覆盖面100%,助学金按12个月发放,达到9600元/生·学年,高于国家6000元/生·学年的标准。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总覆盖面80%,国家奖学金覆盖面约5%,名额以国家下达的为准,这两类奖学金均实行申请制。 3.学校鼓励研究生兼任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助理(简称三助)工作,给研究生提供实习和锻炼的机会。学校现设三助岗位约350个,岗位酬金8000元/岗·年,受聘研究生按劳取酬。经济困难的研究生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以顺利完成学业。 4.学校大力接收校内外推免生报读,报到后一次性给予科研启动金,发放标准为:理工类15000元/生、文科类10000元/生。 5.学校将继续实施“研究生‘广州研究’项目”等计划资助研究生科研创新课题,鼓励导师提供科研津贴等形式吸引研究生参与高水平科研项目。 6.社会奖学金、助学金:包括“广州大学广东文化基金助学金”、“何耀光助学金”、“镇泰奖、助学金”、“新长城自强助学金”、“仲明助学金”、“胡育助学金”等;部分学院还在本学院内设立院级奖、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年可获得1000-13000元不等的资助。 按照我校奖助体系,以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的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一年获得的奖助学金均不少于9600元,表现优异的可达到5万元。 (二)学费标准
备注: (1)专业学位研究生中,教育硕士、应用心理硕士、社会工作硕士设有在职班,学制为三年,学费按三年收取;全日制班学制为两年,学费按两年收取。 (2)以上收费方案最终以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省财政厅的批复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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